索引號: | 14252575/2023-00148 | 信息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 |
發布機構: | 市生態環境局 | 發文日期: | 2023-06-29 |
文號: | 連環函〔2023〕63號 | 主題詞: | |
信息名稱: | 對市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第3015號建議的答復 | ||
內容概覽: | |||
時效: | 有效 |
趙坤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企業環評審批流程、合理優化環保VOC配額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我局在堅守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底線的同時,高標準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的各項決策部署,積極推進職能和作風轉變,本著“起步即沖刺”的工作決心,以更大的目標追求、更實的工作措施、更高的工作標準,切實做好重點項目環評服務及總量保障工作。
一、優化環評審批權限和流程方面
一是優化審批流程。結合各駐縣(區)局的承接能力,2022年6月初,我局印發了《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工作程序規定》,11月份,印發了《關于明確市級及以下各類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審查工作的通知》,明確除上級文件規定必須由市級審批的項目外,將其他類別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審批工作及市級以下園區規劃環評審查交由各駐縣(區)局及相關園區具體承辦,取消市級復審,大幅壓縮并統一審批時限,報告書、報告表審批時間由法定的60日、30日統一壓縮至17個、12個工作日(分別含公示期15個、10個工作日),重大項目基本做到公示期滿當日出批文。
二是嚴格執行豁免規定。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規定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會同市政務中心制定并印發了《連云港市部分主要行業環評豁免清單》,指導企業環評工作,并明確不涉及環境敏感區的標準廠房,屬環評豁免類。嚴格執行《關于加強“未批先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環辦環評〔2018〕18號)等要求,明確建設項目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開槽開始施工以前的準備工作,如地質勘探、平整場地、拆除舊有建筑物、臨時建筑、施工用臨時道路、通水、通電等不屬于開工建設,無需取得環評批復,并加強對企業的宣傳,打消企業顧慮。
三是強化第三方監管。我局每年兩次組織對我市環評服務機構開展誠信檔案專項檢查,重點審核環評工程師從業及社保繳納等情況,旨在通過檢查倒逼環評機構及編制主持人嚴格落實以質量為核心的環評文件編制管理要求,維護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服務市場秩序。每季度對已批復的環評文件開展技術復核,今年分別于2月、4月組織對2022年第四季度、2023年第一季度環評報告開展技術復核工作,每季度抽取30份環評報告,共抽取報告60份。對2022年第四季度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已移交縣(區)局進行調查處理,并書面反饋及要求環評單位提交修改清單報所在轄區環評審批部門存檔;2023年第一季度抽查中,10份報告正在開展質詢申辯工作。通過環評報告技術復核,督促環評服務機構提高業務水平,加強對環評文件質量管理,減少因環評文件質量問題拉長建設單位辦理環評手續的時間。按照市政務中心要求,規范環評市場管理,全面梳理我局涉及建設項目審批相關中介服務事項并按照相關工作要求完成“中介超市”系統維護工作,同時組織在我市注冊的17家服務機構積極入駐“中介超市”。
二、優先保障重點項目環評審批方面
一是推動儲備庫建設。深入研究《江蘇省排污總量指標儲備庫管理辦法》(蘇環辦〔2022〕311號)(以下簡稱“辦法”)和《關于優化排污總量指標管理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蘇環發〔2022〕6號)(以下簡稱“意見”),找準發力點,指導市、縣、園區三級排污總量指標儲備庫建設,通過積極向上爭取支持、開展政策解讀、組織技術培訓等方式,發動基層積極申報入庫,截至目前入庫項目345個,儲備總量位居全省前列,為重大項目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總量支撐。
二是強化政策支持。為統籌市域內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將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向重點項目傾斜,我市在辦法和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出臺《連云港市生態環境系統服務高質量發展十五項措施》(連環發〔2023〕116號),對環境質量符合條線縣(區、板塊),可探索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平衡擔保豁免;對市級及以上重大項目,在地方政府承諾兌現排污總量指標來源、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的前提下,由項目所在地的縣(區、板塊)政府出具承諾函并加蓋公章報市生態環境局,可實施項目環評承諾制審批,全力保障優質重大項目高質量落地;環境質量靠前的縣區,獎勵市級排污總量指標50%。
三是落實要素保障。2023年,我市大力實施工程項目減排,全年排定治氣工程項目615個,其中涉VOCs治理工程187個,為完成全年國家下達的約束性減排任務和排污總量儲備提供有力支撐。在環境質量達到考核目標且完成約束性總量指標減排任務的基礎上,我局將統籌市域內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全面落實“要素跟著項目走”,將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向重點項目傾斜,對符合產業政策和產業發展導向的重點項目,其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在轄區內難以調劑的,由各駐縣(區)局提出申請,市局在全市范圍內統籌調劑,優先保障重大項目快速落地。
三、健全重點項目服務保障機制方面
一是主動會商會辦。持續深化“局地會商”制度、“企業環保接待日”制度,主動定期組織收集企業需求并會商會辦。聚焦省市重點項目及重點園區,主動入園進企開展上門服務,今年先后赴板橋工業園、徐圩新區、灌云臨港產業園、灌南半島產業園等多個園區及十多家企業開展上門服務,及時會商解決企業在項目環評審批及建設中、投產前存在的制約因素,推進項目快速落地見效。多次組織園區、企業召開重大項目推進會、會商會,對省市重點項目逐一過堂,督促推進建設單位盡早開展、盡快完成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二是提前主動介入。市縣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在招商引資階段主動提前介入,提供政策咨詢服務;對省市重點項目,每周調度進展情況,環評編制階段提前介入,指導環評編制,及時了解、協調解決環評編制中存在的問題;將重點項目納入環評審批綠色通道,根據環評進展情況,提前開展技術審查及技術評估等工作,成熟一步推進一步,盡量將技術審查工作提前至項目正式報審前完成,并及時指導環評修改,減少企業反復修改不到位情況,節約審批時間。環評編制及審批過程中主動加強與自然資源等部門的對接,對需要開展不可避讓論證的,指導建設單位在環評編制階段及時開展不可避讓論證手續,對一些急需開工的重大項目,在地方政府出具承諾的情況,開展容缺審批。
三是全程跟蹤督導。持續開展局領導定點掛包重大項目制度,局主要領導主動掛包開發區和徐圩新區,帶頭研究項目落地情況。建立重大項目服務信息卡制度,安排專人跟蹤服務,及時了解企業訴求并協調解決企業的難點、堵點,做到“前期有人指導,報批有人協調,落地有人跟蹤”。對未完成審批的重大項目建立“臺賬式管理、清單式銷號”制度,實行“周調度、月通報”機制,每月向市重大辦報送“市重點項目環評進展簡報”,并抄送各縣區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今年以來已完成4期簡報報送工作。截至6月下旬,全市546個重點項目已完成環評手續445個,完成率為81.5%,未完成環評手續的101個項目中有88個尚未完成環評編制。對報審的項目環評,我局第一時間審核并反饋修改意見,符合受理條件后第一時間進行受理公示。
四、簡化小微企業環評管理方面
一是印發宣傳手冊。為幫助中小微企業更好地了解環評審批相關規定,避免因不懂法產生的環境違法行為,我局在配合政務中心制定《連云港市部分主要行業環評豁免清單》的同時,2022年6月份編制印發了《建設項目環評審批與企業排污許可服務指南》,在政務中心生態環境窗口向來我局窗口咨詢的企業、個人廣泛發放,同時在開展入園入企上門服務時一并發放給園區、企業,積極宣傳環評豁免清單以及環評審批與企業排污許可服務指南。積極溝通行業協會,及時開展座談會,了解小微企業需求并適時開展上門指導服務。
二是探索聯動改革。為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發揮產業園區規劃環評的引領作用,提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質效,我局制定了《連云港市產業園區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改革實施方案(試行)》。
對符合聯動條件的產業園區內入駐的符合聯動條件的17個大類29個小類報告表類建設項目可實施環評中相關內容適當簡化、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同類項目打捆審批等改革舉措。
三是推進“綠島”建設。根據《江蘇省“綠島”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積極推進指導園區、縣區、鄉鎮開展“綠島”項目申報及建設工作,2022年以前我市共有入庫項目11個,有7個已經建成。2023年共組織申報8個“綠島”項目,目前正在等待省廳審核入庫。通過“綠島”項目建設,降低小微企業運營成本,減少企業違法行為發生。
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6月29日
聯 系 人:劉紅
聯系電話:13505133789(663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