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4252575/2025-00010 | 信息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市生態環境局 | 發文日期: | 2025-04-01 |
文號: | 連環規發〔2025〕1號 | 主題詞: | |
信息名稱: | 關于印發《連云港市生態環境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2025版)》《連云港市生態環境領域違法行為依法從輕行政處罰清單(2025版)》的通知 | ||
內容概覽: | |||
時效: | 有效 |
各有關單位:
《連云港市生態環境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2025版)》《連云港市生態環境領域違法行為依法從輕行政處罰清單(2025版)》已經審議通過,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30日。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
2025年4月1日
連環規發〔2025〕1號(關于印發《連云港市生態環境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2025版)》《連云港市生態環境領域違法行為依法從輕行政處罰清單(2025版)》的通知.pdf
政策解讀:一圖讀懂《連云港市生態環境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2025版)》《連云港市生態環境 領域違法行為依法從輕行政處罰清單(202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