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4252575/2020-00113 | 信息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市生態環境局 | 發文日期: | 2020-09-08 |
文號: | 連環發〔2020〕268號 | 主題詞: | |
信息名稱: | 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加快生態安全緩沖區建設的通知 | ||
內容概覽: | 為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推進全市生態安全緩沖區建設,優化生態空間格局,充分利用自然降解和恢復能力,擴大生態環境容量,降低治污成本,有效保護自然生態稟賦,創新生態保護和修復制度體系,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生態需求,筑牢生態安全屏障。 | ||
時效: | 有效 |
各駐縣(區)生態環境局、功能板塊分局,徐圩新區環保局:
為推進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降低治理成本,充分發揮自然生態凈化降解功能,根據2020年省政府工作報告以及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實施意見》(蘇辦發〔2020〕28號)精神,現就加快推進全市生態安全緩沖區建設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生態安全緩沖區建設的重要意義
生態安全緩沖區系指生態空間中具有消納、降解和凈化環境污染,抵御、緩解和降低生態影響的過渡地帶,包括具有涵養水源、維護生物多樣性、穩定生態功能等生態功能區。
當前,在我市環境質量改善難度越來越大,治污邊際成本不斷上升情況下,需要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優化生態空間格局,充分利用自然降解和恢復能力,擴大生態環境容量,降低治污成本,有效保護自然生態稟賦,創新生態保護和修復制度體系,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生態需求,筑牢生態安全屏障。
二、生態安全緩沖區建設目標
通過兩到三年的不懈努力,將生態安全緩沖區建設成為城鎮污水處理廠一級A尾水治理成本降低的蓄水區,水環境質量改善、水生態系統完整性提升的引領區,宜居宜業宜游的發展示范區,激勵排污總量下降、開發建設強度減弱的政策創新區,走出一條特色化、品牌化、差異化的生態文明發展之路。
三、生態安全緩沖區主要模式
(一)生態凈化型。在城鎮污水集中處理廠邊緣,通過建設自然濕地或修復的人工濕地等途徑,對達標處理后的一級A尾水進行生態降解削減,進一步減輕氮、磷等污染物對河流湖泊水體的沖擊。
(二)生態涵養型。在重要江河湖海出入口處,通過修筑生態岸線、建設淺灘濕地、退漁(田)還濕、種植耐污植物等途徑,建設河湖生態緩沖帶,打造生態廊道,提升生態功能,提高生態環境承載力,改善流域水環境質量。
(三)生態修復型。以騰退、搬遷的重污染場地為重點,開展受污染土壤、水體的治理修復,削除有毒有害物質,降低污染負荷。
(四)生態保護型。在聚集的生產型村落、城郊結合部、農村連片整治地等外圍邊緣地帶,劃出一定的生態保護范圍,整合濕地、水網、林草等自然要素,以郊野公園建設為主體,維護生態平衡。
四、生態安全緩沖區的建設要求
(一)2020年任務
按照《江蘇省2020年碧水保衛戰強化攻堅方案》(蘇環辦〔2020〕243號)和《連云港市2020年碧水保衛戰強化攻堅方案》(連環發〔2020〕225號)要求,2020年年底前,各縣、區應建設2個左右污水處理廠尾水凈化工程(即生態凈化型生態安全緩沖區)。
(二)加大資金支持
1.各地應整合省級環保引導資金、水環境區域補償資金、與排污總量掛鉤收費省統籌資金等,并積極爭取生態保護修復、鄉村振興等專項資金,圍繞水質改善,進一步加大對污水處理廠尾水濕地凈化工程項目的支持力度,確保工程盡快落地見效。
2.按照《關于深入推進綠色金融服務生態環境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蘇環辦〔2018〕413號),協調金融機構給予低息貸款;對符合綠色金融獎補政策的,給予貸款貼息等支持;符合生態安全緩沖區建設要求的,給予用地、用電和用水等優惠支持。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生態安全緩沖區項目納入環評“綠色通道”,做到快辦快批。示范工程消減排放指標的,可用于本區域項目總量平衡調劑,進行擴大再生產,并給予“減一補二”獎勵政策。
2.開展生態安全緩沖區建設成效顯著的地區,可優先推薦國家和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以及“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
3.開展生態安全緩沖區建設成效顯著的地區,在市級相關考核中,將優先推薦加分。
(四)鼓勵因地制宜、創新治理模式
根據調度和掌握的情況,我市各縣區做的比較好的生態安全緩沖區項目主要有徐圩新區東港污水處理廠達標尾水凈化工程以及贛榆區墩尚鎮泥鰍養殖尾水生態治理工程。
目前我市生態安全緩沖區的建設在全省處于落后追趕地位,今年上半年省生態環境廳生態安全緩沖區建設示范項目申報,我市也沒有項目入選。各地應積極借鑒和學習徐圩新區和贛榆區相關項目好的做法,提前謀劃,全面規劃,因地制宜,創新治理模式,構建符合地方環境治理需要的生態安全緩沖區,促進污染物集中消納處置,實現減污擴容、生態修復的有機融合。
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