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4252575/2023-00203 | 信息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市生態環境局 | 發文日期: | 2023-12-29 |
文號: | 連環發〔2023〕344號 | 主題詞: | |
信息名稱: | 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市區聲環境質量功能區劃分規定(2021年修訂版)》補充說明的通知 | ||
內容概覽: | |||
時效: | 有效 |
各縣(區)人民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市各有關單位:
《<連云港市市區聲環境質量功能區劃分規定(2021年修訂版)>補充說明》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連云港市市區聲環境質量功能區劃分規定(2021年修訂版)》補充說明
《連云港市市區聲環境質量功能區劃分規定(2021年修訂版)》(連政發〔2021〕24號)(以下簡稱《區劃》)自2021年4月8日公布實施,對規范我市市區聲環境管理、促進聲環境質量的改善起到引導作用。為更好支撐噪聲污染防治工作,進一步明確管理要求,經市政府同意,我局對《區劃》補充說明如下:
一、《區劃》中4a類聲環境功能區和4b類聲環境功能區重疊部分按4b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執行。
二、《區劃》中市區范圍內鐵路干線兩側劃為4b類,范圍按照《區劃》鐵路兩側4b類功能區的劃分執行,清單見下表。
表1連云港市4b類鐵路干線清單
序號 |
鐵路名稱 |
線路長度(km) |
起點 |
訖點 |
1 |
連徐高鐵 |
12 |
包莊 |
連云港站 |
2 |
隴海鐵路 |
52 |
包莊 |
連云站 |
3 |
連鹽鐵路 |
43 |
贛榆北站 |
海州站 |
三、《區劃》中“交通干線邊界線”是指:城市交通干線中各級市政道路與人行道的交界線,無人行道的高架道路地面投影邊界,各級公路的用地邊界線,城市軌道交通用地邊界線,鐵路邊界,內河航道的河堤護欄或堤外坡角。
四、《區劃》中涉及的位于3類聲環境功能區中一定規模(一般不小于0.5平方公里)的生活小區執行2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
五、《區劃》涉及的公交樞紐、港口站場、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具有一定規模(面積需大于0.5平方公里)的交通服務區域,其邊界外30m以內區域執行4a類標準,鐵路場站(面積需大于0.5平方公里)邊界外30m以內區域執行4b類標準。
六、本《區劃》由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參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的相關條款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