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4252575/2022-00023 | 信息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 通報 |
發布機構: | 市生態環境局 | 發文日期: | 2022-01-24 |
文號: | 連環發〔2022〕24號 | 主題詞: | |
信息名稱: | 關于2021年度排污單位自行監測質量專項檢查情況的通報 | ||
內容概覽: | |||
時效: | 有效 |
為進一步加強排污單位自行監測管理,提高自行監測質量,省生態環境廳和市生態環境局分別于2021年9月和2021年12月,分別組織對排污單位自行監測質量開展專項檢查并對江蘇省排污單位自行監測信息發布平臺信息公開情況進行核查。有關情況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省廳檢查發現問題
省廳組織的專項檢查由環境監測和執法部門聯合開展,共抽查我市排污單位10家,其中存在問題的10家,占比100%,發現各類問題線索121個,主要涉及手工監測不規范、在線監測不規范、排污口設置不規范、信息公開不完整不及時、排污許可證未及時更新等方面,詳見附件1。
(二)市局檢查發現問題
市局組織的專項檢查由環境監測和執法部門聯合開展,共抽查我市排污單位20家,其中存在問題的20家,占比100%,發現各類問題線索230個,主要涉及監測方案不完善、手工監測不規范、在線監測不規范、信息公開不完整不及時等方面,詳見附件2。
經在江蘇省排污單位自行監測信息發布平臺核查,我市排污單位856家,已上傳自行監測方案數量218家,已填報自測數據數量213家,自行監測方案上傳率25.6%,低于全省平均值50.9%,填報自測數據率26.0%,低于全省平均值50.1%,詳見附件3。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強化排污單位主體責任
各轄區要對省、市排污單位自行監測質量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線索進一步梳理,涉及違法行為的,依法進行處罰,對查實存在弄虛作假等各類違法問題的排污單位,依法依規從重處罰。督促轄區內相關排污單位,對照問題清單,逐一整改銷號,并舉一反三,進一步明確排污單位自行監測主體責任,全面加強排污單位自行監測工作。
(二)加強自行監測信息公開
各轄區應盡快對照附件3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盡快核對調整目前自測平臺中連云港市本級企業的歸屬地。重點檢查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方案上傳平臺和監測數據錄入完成情況,確保2022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污單位自行監測信息上傳工作。指導企業在取得排污許可證后3個月內,通過省廳“一企一檔”(企業環保臉譜)的“自行監測”模塊,完成自行監測相關信息填報,并及時審核企業上報的自測方案、未開展監測原因登記等信息。省廳、市局將對各地工作推進情況進行核查,對進度遲緩的地方進行書面通報。
(三)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各轄區應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采取“雙隨機”檢查方式,由執法與監測部門聯合開展檢查,加大日常自行監測監督檢查力度,擴大檢查覆蓋范圍,加密檢查頻次,提升排污單位自行監測質量。
附件:1.2021年省廳組織排污單位自行監測質量專項檢查問題匯總表
2.2021年市局組織排污單位自行監測質量專項檢查問題匯總表
3.各轄區排污單位自行監測信息完成情況統計表
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