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環保局,昆山、泰興、沭陽環保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我省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更加健康有序地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和環境保護部《關于深入推進重點企業清潔生產的通知》(環發〔2010〕54號)要求,經各市、縣(市、區)環保部門篩選和我廳核定,現將江蘇省第九批清潔生產審核重點企業名單(附后)予以公布,并請按以下要求抓好落實:
一、各省轄市環保局要及時將此通知告之轄區內的環保部門和相關企業,督促其盡快組織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要切實加強對縣(市、區)環保局、企業和咨詢機構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確保審核嚴格按程序進行,實現審核預期績效目標。評估和驗收工作原則上由省轄市環保部門統一組織,并要嚴格按《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評估、驗收實施指南》(環發[2008]60號附件2)實施。對列入名單拒不開展清潔生產審核、不申請評估、驗收的企業要依法進行處罰;對評估、驗收不通過和績效評估不合格的要重新進行審核。今年將按《重點企業清潔生產行業分類管理名錄》(環發【2010】54號附件1)試行咨詢機構行業分類,禁止咨詢機構超行業范圍承擔任務。對在審核中弄虛作假、惡性競爭、低價競爭、轉證賣證等惡劣行為的要嚴肅查處,及時上報我廳。
二、企業要充分發揮清潔生產審核的主體作用。有關企業應在名單公布兩個月內開展審核工作,自身不具備審核條件的可根據所屬的行業,委托經我廳備案的相對應的咨詢機構幫助開展審核,并將咨詢機構基本資料和與咨詢機構簽訂的技術服務合同報當地環保局。本輪的審核工作要在2013年10月底前完成,企業完成審核后要及時向當地環保部門提出評估和驗收申請(部分中/高費方案未實施完成的企業,可申請在下年度進行驗收,但必須在本年度完成評估)。審核中企業必須備齊運行臺賬、監測報告、合同、發票等資料,保證審核過程、績效有依可據。
三、咨詢機構要認真負責地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各咨詢機構要嚴格在規定的行業范圍內從事審核工作。開展審核時,要認真按照規定的內容、程序進行,規范審核報告編制。要加強從業人員的培訓學習,努力提高審核績效,真正幫助企業發現并解決面臨的環境問題。
四、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實行季報制度。我廳每季度對全省清潔生產開展情況進行調度,各地于4、7、10月和2014年1月10日前將上季度清潔生產審核進展情況及通過驗收的企業名單以季報表形式(見附件2)上報我廳,省廳核實后將名單上報環境保護部進行公告。
附件:1. 江蘇省第九批清潔生產審核重點企業名單
2. 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工作進展情況季報表
江蘇省環境保護廳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