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4252575/2021-00020 | 信息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市生態環境局 | 發文日期: | 2021-03-30 |
文號: | 連環發〔2021〕108號 | 主題詞: | |
信息名稱: | 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開展全市生態環境執法人員冬春季整訓活動考核工作的通知 | ||
內容概覽: | 全市生態環境執法人員冬春季整訓活動考核 | ||
時效: | 有效 |
各駐縣(區)生態環境局、功能板塊分局,市執法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執法隊伍冬春季整訓活動部署,檢驗我市活動開展效果,根據《連云港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冬春季整訓活動實施方案》(連環發〔2021〕18號)要求,我局決定于近期對全市生態環境執法人員進行考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時間
4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17:00。
二、考場設置
第一考場(市生態環境局608會議室):東海、灌云、灌南、連云生態環境局;
第二考場(市生態環境局東副樓201會議室):市執法局、功能板塊分局;
第三考場(市生態環境局東副樓203會議室):贛榆、海州生態環境局。
三、考核對象
全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人員。
四、考核內容
(一)生態環境保護基礎理論知識
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民法典》《環境保護法》《江蘇省生態環境監測條例》等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國家、省制定頒布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生態環境部、省廳印發的與執法工作相關規章制度、管理辦法、措施意見等。
(二)環境執法案例分析
主要考核對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發現、調查、處罰等能力。對違反建設項目環境管理類、污染物超標排放類、逃避監管排放污染物類、無組織排放揮發性有機物類、違反固體廢物管理制度類、綜合類(涉及違反兩個以上環保法律法規)等案例的違法事實認定,行政執法程序實施,法律條款適用,調查取證材料及文書材料制作,執法意見決定等。
五、考核形式及分值設置
閉卷考試,總分100分,時間120分鐘。題型:單選題20題,每題1分,共20分;多選題10題,每題2分(多選少選均不得分),共20分;判斷題10題,每題1分,共10分;填空題10題20空,每空1分,共20分;案例分析題2題,每題15分,共30分。
六、有關要求
1.請各單位加強組織,確保全員參加,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考核的要以單位名義集中進行書面請假并說明原因;
2.請參考人員攜帶執法證提前15分鐘進入考場,注意考場紀律,嚴禁作弊;
3.請各縣(區)生態環境局、功能板塊分局按附件格式將參考人員名單于4月2日下班前報送到執法局;
4.對考核不及格人員我局將組織補考。
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