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江蘇矽旺電子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000噸電子級超高純石英晶體材料制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項目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9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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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連云港市連云區西墅路1號連云生態環境局
郵 編:222004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年產2000噸電子級超高純石英晶體材料制造項目 |
連云港市連云經濟開發區板橋工業園云港路33號 |
江蘇矽旺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
以四氯化硅、氫氣、氧氣、石英砂為原料,經沉積、開料加工、檢驗、槽沉、規整、精密退火、檢驗、打磨拋光、入庫等流程處理。項目建成后,可形成年產電子級超高純石英晶體材料2000噸生產能力。 |
(一)大氣污染物 本項目運營期廢氣主要為氯化氫、粉塵。 CVD車間一、二沉積工段產生的氯化氫、粉塵,由密閉管道收集,通過1套“緩風箱+文丘里+降溫噴淋塔+二級水噴淋+一級堿噴淋”裝置處理后,經25m排氣筒(DA001)排放。CVD車間三沉積工段產生的氯化氫、粉塵,由密閉管道收集,通過1套“降溫噴淋塔+三級堿噴淋塔”裝置處理后,經25m排氣筒(DA002)排放。CVD車間四沉積工段產生的氯化氫、粉塵,由密閉管道收集,通過1套“降溫噴淋塔+三級堿噴淋塔”裝置處理后,經25m排氣筒(DA003)排放。廢氣排放執行的標準為《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 (二)廢水污染物 本項目運營期廢水主要為車間清洗廢水、槽沉廢水、水洗廢水、純水制備濃水及反沖洗水、間接循環冷卻塔排水、堿噴淋塔廢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 槽沉廢水、水洗廢水、純水制備濃水及反沖洗廢水回用至車間清洗;車間清洗廢水、堿噴淋塔廢水、間接循環冷卻塔排水、初期雨水經中和沉淀池處理后,與經化糞池處理的生活污水一起,達接管標準后接管板橋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三)噪聲 本項目運營期噪聲主要來源于磨床、銑床、CNC、風機、槽沉爐及各類泵等設備噪聲。通過采取減震、隔聲、距離衰減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標準要求。運營期執行的標準為《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運營期固廢主要為不合格品、廢石英、廢石墨紙、廢切削液、廢噴淋塔渣、廢鹽酸、廢機油、廢機油桶。其中一般工業固廢主要有不合格品、廢石英、廢石墨紙外售綜合利用;危險廢物主要有廢切削液、廢噴淋塔渣、廢鹽酸、廢機油、廢機油桶統一收集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