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連島漁港錨地疏浚工程、塔沙線(門河至沙河鎮區段)工程2個項目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26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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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連云港市凌州東路9號政務服務中心29號生態環境局窗口
郵編:222000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連島漁港錨地疏浚工程 |
連云港市連云區連島中心漁港 |
江蘇海州灣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
主要建設內容為錨地疏浚,疏浚范圍包含3個區域,其中小型漁船錨泊區2個,中型漁船錨泊區1個。小型漁船錨泊區設計底標高為-3.6m,中型漁船錨泊區設計底標高為-4.5m,疏浚面積49萬平方米。 |
1. 嚴格落實施工期生態保護措施。項目需科學制定施工方案,優化施工作業方式,采用先進施工技術和設備,控制疏浚施工作業范圍,制定詳細的疏浚方案,嚴格控制拋泥去向,納泥區設置圍堰,最大限度降低懸浮泥沙擴散范圍,盡可能減少項目施工活動對所在海域的影響。 2. 加強船舶污染防治。你單位應制定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及船舶固體廢物處理方案。施工期船舶產生的生活污水到港時由碼頭定期接收送至連島污水處理廠處理,船舶產生的含油污水按照要求收集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不得向禁止排放污水的海域排放污水。采用強化船舶和機械設備維護保養,保持運行工況良好,使用符合規定的低硫船用燃料,盡量避免空負荷運行等措施,減少船舶廢氣污染物排放。施工期采用低噪機械設備,加強機械設備檢修維護,合理安排施工進度和作業時間,控制施工范圍等噪聲控制措施,嚴格控制噪聲排放。對于船舶垃圾應嚴格執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3552-2018)的要求,禁止向不符合要求的海域排放垃圾,待船舶靠泊時送至岸上交有資質單位處置。疏浚過程中清出的漁網等垃圾運輸至岸上,委托有資格和處理能力單位進行處置。 3. 加強環境風險防范,防止污染事故發生。落實《報告書》提出的風險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有效防范環境風險。制定施工作業溢油、海難性事故風險防范措施并認真落實,明確施工作業范圍,在規定的施工區域內施工,按照要求配備必要的導助航等安全保障措施。及時制定或完善環境風險事故應急預案,強化風險防范措施、配備足夠的應急物資,定期進行應急演練和培訓,確保發生事故時對環境影響可控,最大程度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
塔沙線(門河至沙河鎮區段)工程 |
連云港市贛榆區沙河鎮、城頭鎮 |
連云港市贛榆區公路事業發展中心 |
本工程設計起點位于東大線與殷大線交叉口,道路順接現狀東大線向北,在劉頭河處跨越范河,沿劉頭河灌溉渠西岸向北,在張望河村西側跨越G25長深高速,預留遠期設置互通條件,向北在門河東側跨越朱稽河,終點接現狀S402交叉口。本工程全線采用二級公路標準,雙向兩車道,道路長約7.03km,路基寬度12m,采用瀝青混凝土路面,設計速度80km/h。項目主線共設主線橋7座,其中新建大橋463m/1座、中小橋169m/6座,建設涵洞704m/44道,工程建設工期24個月,建設內容包括路基工程、橋涵工程、交叉工程、綠化工程、交通安全工程等。本工程永久占地約286.42畝(約190948m2) |
1.生態環境。施工期:嚴格控制路基開挖范圍,合理安排施工季節和作業時間,優化施工方案;施工過程中,嚴禁隨意棄渣破壞植被,禁止占用基本農田等環境敏感區,施工結束后及時對臨時占地進行生態恢復等,施工臨時工程不得設置在生態管控區內,加強施工管理。運營期:跨越范河和老朱稽河的橋梁設橋面徑流水收集系統和事故水收集池。 2、大氣環境。施工期:采取設置圍擋、施工現場灑水、施工場地合理選址等措施,降低施工期施工揚塵、瀝青煙氣對沿線大氣環境的影響,工程混凝土、預制件及瀝青全部外購,不設置臨時混凝土攪拌站、預制場及瀝青攪拌站。運營期:加強道路管理和路面養護。 3、水環境。施工期:施工期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后回用或排放;施工臨時用地不得設于敏感水體集水范圍內,材料堆場、臨時表土堆場要設置邊溝、沉淀池、泥漿箱等處理生產廢水,減少對周邊水環境的影響。運營期:跨越范河和老朱稽河的橋梁設置橋面徑流收集系統,確保水環境安全。 4、噪聲。施工期:選用低噪聲施工機械、設備和工藝;施工區域與沿線居民點之間設置2米高的圍擋遮擋施工噪聲,噪聲敏感點附近的路段避免夜間施工;橋梁樁基礎施工,采用鉆孔樁、靜壓樁等低噪音施工方式;臨時道路盡量利用現有城鎮道路,城鎮居民點附近的夜間應停止材料運輸作業;加強施工期噪聲監測。運營期:采取限速行駛,新建綠化帶,設置隔聲窗、加強道路交通管理等降噪措施,減少運營期對聲環境敏感目標的影響,強化跟蹤監測,確保滿足聲環境要求。 5、固體廢物。施工期:橋梁樁基鉆渣、拆遷建筑垃圾盡量用于道路建設,不可回用部分運送至城市建筑垃圾消納場統一處理,本工程不設置專門的棄土場。剝離保存的表層耕植土用于臨時占地的復墾和綠化工程;池塘清淤污泥運至干化場干化后用于臨時用地恢復,不外排;施工人員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處理,對環境影響較小。運營期:本工程不設置服務區等設施。 6、環境風險。本工程運營期的環境風險因素主要為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在范河(贛榆區)清水通道維護區段等敏感路段設置警示牌,對橋梁工程設限速標志和限速監控,加強防撞設計,提高防撞強度,設置橋面徑流水收集系統和事故水收集池本工程運營管理單位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進行處理,減少其對水環境的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