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4252575/2017-00024 | 信息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市環保局 | 發文日期: | 2017-06-05 |
文號: | 無號 | 主題詞: | |
信息名稱: | 2016年環境狀況公報 | ||
內容概覽: | |||
時效: | 有效 |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省環保廳的精心指導下,我市以改善環境質量為中心,切實做好污染減排、水環境綜合整治、大氣污染防治、環境執法監管等環保重點工作,著力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不斷提高生態文明建設水平,圓滿完成各項目標任務,全市污染物排放量進一步降低,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一、環境質量狀況
2016年,全市飲用水源保護工作得到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優良,地表水、海水水質總體穩定,空氣質量進一步改善,聲環境質量良好,輻射環境質量符合允許限值,危險廢物均得到安全處置,生態環境處于良好狀態。
(一)水環境質量
1、飲用水源。市區沭新渠、贛榆區塔山水庫、東海縣淮沭干渠、灌云縣叮當河、灌南縣北六塘河各項水質指標均滿足地表水Ⅲ類標準要求,水質達標率為100%。
2、河流水質。全市84個地表水監測斷面中有50個達到地表水功能區劃要求,水質達標率為59.5%,其中Ⅲ類及以上水質斷面39個,優Ⅲ類水質比例為46.4%;劣Ⅴ類斷面20個,劣Ⅴ類水質比例為23.8%。主要污染物為氨氮、總磷、化學需氧量。
全市6個水十條國考斷面,水質達標率為66.7%,其中Ⅲ類以上斷面4個,占66.7%,劣Ⅴ類斷面1個,占16.7%,達到年度考核目標要求(國考斷面優Ⅲ類比例達到66.7%,劣Ⅴ類比例不得高于16.7%)。
22個省考斷面,水質達標率為77.3%,其中Ⅲ類以上斷面14個,占63.6%,劣V類斷面3個,占13.6%,均滿足考核要求(省考斷面Ⅲ類比例大于63.6% ,劣V比例低于18.2% );
2016年,全市15條入海河流中有7條河流達到功能區要求,達標率為46.7%。
3、水庫及地下水。塔山水庫、安峰水庫、石梁河水庫各項水質指標年均值均滿足Ⅲ類及以上水質功能類別要求,石梁河水庫處于輕度富營養化狀態,其余2座水庫均處于中營養化狀態,主要營養元素為總磷,總體水質良好。
市區、灌南地下水各指標均滿足(GB/T14848-93)《地下水水質標準》Ⅳ類標準要求,東海、灌云均滿足Ⅲ類標準要求。
4、海洋環境。全市近岸海域7個功能區12個水質測點中,有4個功能區達標,達標率為57.1%;有6個監測點達到一、二類海水要求,一二類海水比例為50.0%,與2015年持平。主要污染因子是無機氮、活性磷酸鹽。
全市水環境質量不容樂觀,部分河流水質改善不明顯,主要原因是城區部分污水管網和工業園區截污仍不完善、鄉鎮污水處理廠不穩定運行、生態補充水量不足、農業面源污染突出。
(二)大氣環境質量
市區(不含贛榆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共280天,占全年總有效天數(366天)的76.5%,比2015年提高5.3個百分點。空氣質量超標天數共86天,其中輕度污染66天,中度污染14天,重度污染6天。
市區(不含贛榆區)空氣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濃度為25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3.8%,二氧化氮為30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上升7.1%,均符合空氣質量二級標準要求;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為87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7.4%,超過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46微克/立方米,2013年下降31.3%,比2015年下降16.4%,完成上級下達的下降目標,但仍超過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一氧化碳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濃度為1.6毫克/立方米,臭氧8小時第90百分位濃度為158微克/標立方米,均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相應標準限值要求。
灌云縣、東海縣、贛榆區、灌南縣城區空氣質量達標率分別為82.1%、76.5%、74.5%、74.3%。各地區環境空氣中的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均超過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其它指標均符合空氣質量二級標準要求。
2016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同比分別削減4.85%、3.39%;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排放量同比削減3.08%、3.20%、2.23%、2.32%,均完成年度減排任務。
(三)降水
全市未出現酸雨。
(四)聲環境
1、區域環境噪聲。全市城區區域環境噪聲年均值均符合國家要求。其中市區(不含贛榆區)區域環境噪聲年平均等效聲級為53.0分貝,與上年持平;贛榆區及三縣區域的環境噪聲以灌南縣最低,為52.8分貝,灌云縣最高,為56.5分貝,贛榆區54.7分貝,東海縣56.3分貝。與2015年相比,東海縣區域環境噪聲晝間年平均等效聲級較上年下降1.3分貝,贛榆區、灌云縣、灌南縣城區區域環境噪聲晝間平均等效聲級分別上升了0.2分貝、1.2分貝、0.3分貝。
市區(不含贛榆區)除個別1類區和4類區夜間平均等效聲級出現超標外,其它各功能區噪聲基本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相應要求;東海縣、灌云縣、灌南縣、贛榆區各功能區噪聲晝間、夜間平均等效聲級年均值均符合國家標準。
(2)交通噪聲。全市城區交通噪聲平均值均符合國家標準晝間四類區標準,其中市區(不含贛榆區)20條主要道路的交通噪聲年平均等效聲級為67.7分貝, 比去年上升0.7分貝;贛榆區及三縣區域的交通噪聲以灌云縣城最低,為61.8分貝,東海縣城最高,為66.8分貝,其次灌南縣城為64.7分貝、贛榆區為64.2分貝。與2015年相比,灌云縣縣城交通噪聲平均等效聲級下降1.7分貝,贛榆區、東海縣、灌南縣城區交通噪聲平均等效聲級分別上升了1.8分貝、2.0分貝、1.1分貝。
(五)生態環境
1、生態環境狀況。全市生態環境狀況指數(EI)為62.06,生態環境狀況良好,植被覆蓋度較高,生物多樣性較豐富,近年來生態環境狀況無明顯變化,仍處于良好狀態。
2、生物學指標。全市飲用水源地水質衛生狀況總體良好,整個水域水質處在清潔-輕污染狀態。新飲用水源得到了較好的保護,不再作為飲用水源的薔薇河海州水廠流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污染。
近岸海域海水生物學指標總體良好,近岸海域監測點位的浮游生物及底棲動物均勻度與豐度指數較高,個體分布均勻,水質評價為輕-中污染,近岸水質劣于遠岸水質,入海河流污染問題,應引起足夠重視,同時,大規模的養殖也可能是造成近岸點位水質污染原因之一。
全市大氣生態環境狀況總體良好,城市環境空氣指示,植物葉片中硫、氟的含量總體處于清潔-輕污染狀態。市區區域內細菌、馬丁霉菌監測情況良好,點位評價均為清潔。
(六)輻射環境
全市共有應用放射性同位素單位24家,在用密封放射源總數348枚,核技術利用單位122家,全市共持有輻射安全許可證單位共152家。未發生輻射安全事故。經監測,全市空氣、水體、土壤、生物等輻射水平在本底范圍內正常波動。
全市有廣播電視發射設備79臺,總功率125.7千瓦;豁免水平以上無線通訊基站12162個;110kV至500kV(不含500kV)變電站95座,線路總長度3738.02公里;500kV及以上變電站5座,線路長度895.77公里;經監測,全市電磁輻射環境監測點位功率密度監測結果均低于國家電磁輻射防護規定的限值。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生態文明建設
市委、市政府召開生態文明建設大會,在省內開創性地由市委書記、市長與縣區委書記、縣區長分別簽訂責任狀,全面落實黨政同責要求。組織實施生態文明建設八大工程和188項年度重點工程。下發《連云港市生態文明建設環境保護重點任務行動方案(2016-2017年)》。加快生態文明創建工作,東海縣、贛榆區通過國家級生態區驗收,海州區、連云區通過省級生態區技術評估,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建成國家級生態工業示范區。完成49個行政村覆蓋拉網式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年度工作任務,完成畜禽養殖禁養區范圍劃定工作。編制《連云港市綠色發展評估報告(2013-2015年)》,初步建立綠色發展評估制度。
開展戰略環評試點。2015年7月,環保部批準我市作為全國第一個地級市開展戰略環評試點,2016年8月通過環保部專家論證暨驗收。環保部高度評價我市的試點工作,認為本次試點是三線一單應用于空間管控,以生態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的一次成功嘗試,為區域戰略環評提供了值得借鑒的技術方法,具有創新性和示范作用。戰略環評相關成果可作為制定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開展多規合一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出臺一企一檔環境管理制度、排污權交易制度、環保信用評級企業差別化污水處理收費政策和實施戰略環評4項改革措施。在全市建立水環境質量區域補償機制,利用經濟手段促進水質改善。強化環保執法與司法聯動機制,建立立體式資源環境保護體系,健全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司法聯動機制,推動生態環境案件專業化審理,全市法院受理資源環境一審案件245件,審結175件。
加強生態空間管控力度。優化和擴大生態紅線區域,生態紅線區域占土地面積比例22.3%。在省內率先開展生態紅線邊界現場勘界測繪,啟動生態紅線地理信息系統建設工作。
(二)大氣污染防治
削減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2016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為44952噸、41736噸,與2015年相比分別削減4.85%、3.39%,均超過3%的年度減排目標。其中,電力行業削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373噸、1919噸,非電行業(包括工程減排、過剩產能化解、黃標車和老舊機動車淘汰等)削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2357噸、795噸。
全面整治燃煤污染。針對燃煤是我市PM2.5的第一大污染源的實際,組織實施燃煤鍋爐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全年共整治燃煤鍋爐415臺,大幅超額完成省下達的139臺的目標任務。在全省首提建設無煤區理念,在銷售、使用領域全面控制散煤污染,相關工作被《人民日報》、江蘇衛視等媒體集中報道。
全面整治工業污染。全面完成年初排定的408項大氣污染防治工程項目和84個重點大氣減排項目,為空氣質量的全面改善提供有力支撐。針對臭氧是我市5-9月份首要污染物的實際,聘請第三方機構對全市所有化工企業進行實地調查,排定并實施2016-2017年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計劃;全面部署、推進印刷包裝、表面涂裝、汽修等十大重點揮發性有機物排放行業污染治理。加強廠礦企業物料堆場的粉塵治理,完善密閉料倉、自動噴淋等防治措施。
全面整治機動車尾氣污染。淘汰黃標車9299輛,老舊機動車6009輛,推廣新能源汽車3591輛,均超額完成省下達目標。建成新的機動車排氣監管平臺,實現機動車輛、環檢機構、機動車排氣檢測、標志核發等所有基礎信息(數據和視頻)的國家、省、市三級聯網。全面實施機動車國Ⅴ排放標準準入。新建港口岸電系統29套。
全面整治城鄉面源污染。結合國家衛生城市創建工作,全面強化施工工地、道路揚塵污染防治,市區施工工地基本達到揚塵管控要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0%。狠抓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全市2016年夏、秋收期間實現零火點目標。全面取締露天餐飲、燒烤。
全面做好重污染天氣預警與應急。修訂《連云港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把空氣質量預測結果作為預警發布依據,全年共啟動藍色預警5次,有效起到污染削峰作用。圓滿完成G20杭州峰會等重大活動空氣質量保障任務。
(三)水污染防治
推進主要水污染物總量減排。突出氮磷管控,在國家化學需氧量、氨氮等2項約束性指標的基礎上,增加總磷、總氮總量減排指標。明確減排目標并分解到各縣區、6個國家控制單元,制定下達2016年度減排計劃。全市10個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全面實現廢水集中處理和在線監控。2016年,全市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排放量同比削減3.08%、3.20%、2.23%、2.32%,均完成年度減排任務。
全面實施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全市水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與3縣3區、4個管委會和12個市級機關部門簽訂十三五水污染防治目標任務書。完成禁養區劃定,全面取締十小企業,制定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計劃,全面完成列入省年度水污染計劃的重點工程項目。在22個國省考斷面、15條入海河流控制斷面全面建立斷面長制,由市縣黨政領導擔任斷面長,并通過主流媒體公開名單。通過實施國省考斷面斷面長制、水環境區域補償制、定期通報制度,推動斷面水質改善。
保障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安全。按照環保部新標準,推進水源地規范化建設,開展2個地級以上、4個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完成沭新渠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劃定,梳理全市在用和備用水源地名錄,開展水源地基礎信息調查,進一步夯實水源地管理基礎。排查未經省政府批復的縣級以上集中式水源地保護區劃分方案并組織方案編制工作。
深化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編制《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未達標水體、黑臭水體、十大重點行業專項整治等一系列專項方案,將考核斷面、治污項目、治理措施落實到6個國家控制單元中,實施精細化管理。完成十二五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責任書完成情況考核評估,定期通報全市22個地表水考核斷面、15個區域補償斷面水質狀況。
加強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組織排查入海排污口設置情況,規范入海排污口管理。編制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方案,針對劣Ⅴ類入海河流,逐條編制環境綜合整治計劃,將Ⅴ類入海河流納入強化監管清單,全面推進劣Ⅴ類入海河流環境綜合整治。
深化水環境區域補償制度。2016年度全市8個省級考核斷面補償資金共計5571萬元,較2015年減少了2184.86萬元。根據《江蘇省水環境區域補償工作方案》優化我市水環境區域補償工作,將補償斷面從15個調整到20個,補償標準每檔提高25萬元。
(四)土壤污染防治
編制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土十條要求,于2016年3月底出臺《連云港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啟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編制全市土壤污染詳查工作方案,開展土壤污染重點行業企業篩選和遙感核實工作,啟動農用地土壤詳查點位布設工作,排查關閉搬遷化工企業遺留地塊。
推進重金屬污染防治。開展鎳、銻、鉈污染源調查和重金屬重點行業環保整治回頭看工作。十二五期間,我市污染物排放量有效削減,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加強固體廢物管理。大力推進固體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危險廢物焚燒能力提升至2.3萬噸/年、填埋能力2.0萬噸/年,全市危險廢物安全處置能力提高到4.3萬噸/年,同比增長115.0%。大力推進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對74家危險廢物產生、經營單位進行抽查。開展2輪危險廢物專項整治,抽查近160家涉危單位。加強危險廢物經營處置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范做好省環保廳下放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審批管理。按照省環保廳危廢管理試點工作安排,啟動危險廢物集中收集貯存、點對點綜合利用、自建設施集團內共享等試點工作,以解決小量危險廢物管理問題。
(五)環境執法監管
加大環境執法監管力度。2016年,開展雙隨機監管污染源1100余家次,發現并查處違法問題120余家。組織開展環保執法利劍行動、環境執法大練兵活動等十大環保專項行動。全年出動環境監察人員2萬余人次,檢查企業6500余廠次。全市共實施行政處罰572件,3211.07萬元,依照新環保法及四個配套辦法查處案件119起,同比增長122%,其中實施按日連續處罰3件,處罰金額共計282.41萬元;查封扣押案件35起;限產停產整治案件36起;移送拘留案件31起;涉嫌環境污染犯罪15起。全面完成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工作,共清理項目2048個。
配合做好中央環保督察。對督察組交辦的168件環境信訪問題,即查即辦,立行立改,辦結率100%。關停取締企業35家,立案處罰61家,罰款366.13萬元,移送行政拘留2件,拘留1人,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3件,問責39人。
加強環境信訪問題調處。全市環保部門共受理群眾環境投訴5258件次,主動排查重點環境矛盾糾紛89件,化解64件。市環保局領導接待群眾上訪9批、21人次,帶案下訪19人次;縣區環保局領導接訪71人次,帶案下訪63人次,推進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
加強環境應急體系建設。全年共接報突發環境事件信息10起,無較大及以上等級突發環境事件。成功處置了東海甲醇運輸車側翻泄漏事件和連云港潤眾制藥有限公司廠房起火事件等。試點開展了2家區縣級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組織15家重點風險企業開展環境安全達標建設。各地政府及園區開展環境應急演練 12 次,企業單位組織開展演練75次。頒布政府及部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1個,完成42家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備案工作。
深入推進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全市共有輻射工作單位152家,在用放射源360枚,在用射線裝置339套。加強核與輻射安全事中事后監管,制定實施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方案,全年對全市輻射工作單位監督檢查166次,未發生輻射事故。
(六)環境宣傳教育
著力拓寬宣傳平臺。通過港城環保微博和連云港環保微信公眾號平臺,及時發布環保工作動態,回應公眾環保關注,普及環保法律法規及環保小常識,提升公眾環保意識,市環保局微信公眾號排名穩居全市政務微信排行榜前10名,并在全國地市級環境保護官方微信評比中榮獲第二名。全面抓好六·五世界環境日宣傳報道工作,舉行2016綠色發布,近10家省、市媒體就有關內容相繼進行報道。開辟《連云港日報·港城環保》專版,圍繞生態文明建設工程、亮點工作、生態市創建、飲用水源保護、污染減排、環境執法等中心任務,完成5個專版組稿。聯合連云港日報、蒼梧晚報、市電視臺、市廣播電臺等市級媒體,集中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化工園區大檢查、秸稈禁燒、生態文明建設等專題宣傳。在市級媒體發稿276篇(條),在《中國環境報》、《揚子晚報》、《現代快報》及《江蘇環境》雜志等發稿70余篇。
著力建立常態化工作體系。集中力量在精、大、細上下功夫,因勢利導、因地制宜的組織開展環保宣傳教育工作,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年初精心制定《連云港市2016年六·五世界環境日系列宣傳活動方案》,部署開展了2016綠色發布、首屆環境監測技能大賽等近30項系列宣傳活動。舉辦全民環境教育系列活動,與市總工會和報社合作,在連網、港城環保微信公眾號上舉辦生態港城綠色環保為主題的2016連云港市生態環保網絡攝影大賽;聯合市總工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展全市首屆環境監測職業技能競賽,激發了廣大環境監測工作人員學技術、鉆業務的熱情,加快了高技能的環境監測隊伍的建設。在全市范圍啟動十大最美環保人評選活動,通過層層推薦選拔、網絡投票等程序,最終評選出最美環保人10人,最美環保人提名獎10人。在全市中小學師生中開展綠色園丁、環保小衛士等評比活動;與江蘇核電、太陽雨等企業聯合開展了環保、核電、太陽能等知識進社區、進學校等活動。
著力加強綠色創建。以創建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為主體,推進全民環境教育工作深入展開。將綠色創建工作納入生態市建設和教育系統年度考核目標,并以以獎代補的方式,對創建省級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的單位進行獎勵。至2016年底,全市創成國家級綠校4所,省級綠校94所,市級綠校近300所。2016年,全市 3家社區被評為省級綠色社區,獲評成績在省里居于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