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4252575/2020-00073 | 信息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 |
發布機構: | 市生態環境局 | 發文日期: | 2020-07-13 |
文號: | 連環函〔2020〕95號 | 主題詞: | |
信息名稱: | 對市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第4168號建議的答復 | ||
內容概覽: | 關于“管控工程用海,加大生態修復”的建議 | ||
時效: | 有效 |
胡海軍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管控工程用海,加大生態修復”的建議收悉,我局高度重視,細致研究,結合交通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協辦意見,現答復如下: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圍填海管控工作。2016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了《圍填海管控辦法》,在系統總結圍填海管理實踐的基礎上,要求進一步加強圍填海管控力度。新增圍填海項目要同步實施生態保護修復,最大程度避免降低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對于未經許可的圍填海項目,一律由相關執法部門依法查處,責令恢復海域原狀。對于違法違規的圍填海項目,要進行生態評估,嚴重破壞海洋生態環境的項目要予以拆除,對海洋生態環境無重大影響的項目要最大限度控制現有圍填海面積,并進行生態損害賠償和修復。對于已批準尚未完成的合法圍填海項目,要最大限度控制現有圍填海面積,并進行必要的生態修復。
在海洋生態修復方面,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牢固樹立生態優先、集約優先的用海理念,嚴格做好項目用海審批。依據《國務院關于加強濱海濕地保護嚴格管控圍填海的通知》(國發〔2018〕24號),除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圍填海項目審批。嚴格按照《連云港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域使用項目審核議事規則》,審查、審批用海項目,確保依法依規;同時,建立海域審批、動態監管、海監執法“三維一體”信息共享制度,完善海域使用事中事后監管制度,進一步強化用海用島批后監管。根據部、省關于海岸線整治修復的相關文件及指標要求,自然資源局將大力開展岸線整治修復,督促各沿海縣區及相關單位加快推進海岸線整治修復任務,重點對自然景觀受損嚴重、生態功能退化、防災能力減弱以及利用效率偏低的海岸線進行整治修復。
在海洋環境保護方面,機構改革以后,我市組建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開展轄區內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等方面的日常監督檢查。經了解,連云港港30萬噸級航道建設指揮部根據海洋環境報告要求,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全過程開展了工程海洋環境監測工作,環境監理全程跟蹤。
在此,感謝您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關心和支持,也希望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
2020年7月13日
聯 系 人:市生態環境局環評處 王麗杰
聯系電話:13851267140
抄 送:市政府辦、市人大人代聯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