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4252575/2022-00038 | 信息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 |
發布機構: | 市生態環境局 | 發文日期: | 2022-04-21 |
文號: | 無號 | 主題詞: | |
信息名稱: | 2022年1-3月市生態環境局(市本級)行政處罰情況 | ||
內容概覽: | |||
時效: | 有效 |
序號 |
被處罰單位 |
違法事實 |
處罰依據 |
處罰決定內容 |
1 |
連云港遠洋流體裝卸設備有限公司 |
違反建設項目“三同時”及驗收制度;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條 新建、改建、擴建放射工作場所的放射防護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放射防護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驗收;驗收合格的,主體工程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第五十一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建造放射性污染防治設施、放射防護設施,或者防治防護設施未經驗收合格,主體工程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并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
罰款9.05萬元; |
2 |
蘭天車輪(連云港)有限公司 |
違反大氣污染防治管理制度;違反環境保護許可證管理制度;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應當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無法密閉的,應當采取措施減少廢氣排放。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一)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未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或者未采取減少廢氣排放措施的; 2、《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排污單位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和有關標準規范,依法開展自行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原始監測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第三十六條第五項: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污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 (五)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制定自行監測方案并開展自行監測; |
罰款4.9萬元; |
3 |
連云港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違反大氣污染防治管理制度;違反環境保護許可證管理制度;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條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產和使用有機溶劑的企業,應當采取措施對管道、設備進行日常維護、維修,減少物料泄漏,對泄漏的物料應當及時收集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三)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產和使用有機溶劑的企業,未采取措施對管道、設備進行日常維護、維修,減少物料泄漏或者對泄漏的物料未及時收集處理的; 2.《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的排污單位,應當依法安裝、使用、維護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并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污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 (四)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安裝、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并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或者未保證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 |
罰款7.78萬元; |
4 |
連云港市金路汽車檢測有限公司 |
其他;(其他:) |
《江蘇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二十一條 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排放檢驗方法、技術規范進行檢驗,提供真實、準確的檢驗報告;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并予以處罰: (一)未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排放檢驗方法、技術規范進行檢驗的,沒收收取的檢驗費用,并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
罰款2.15萬元;沒收收取的檢測費用0.204萬元 |
5 |
江蘇億洲再生資源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制度; |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第六條: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履行下列義務:(一)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二)完善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措施;(三)排查治理環境安全隱患;(四)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備案、演練;(五)加強環境應急能力保障建設。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法進行處理,并對所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 第十條: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檔案,及時發現并消除環境安全隱患。對于發現后能夠立即治理的環境安全隱患,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環境安全隱患。對于情況復雜、短期內難以完成治理,可能產生較大環境危害的環境安全隱患,應當制定隱患治理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現場應急預案,及時消除隱患。第三十八條:企業事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一)未按規定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工作,確定風險等級的;(二)未按規定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檔案的;(三)未按規定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的;(四)未按規定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培訓,如實記錄培訓情況的;(五)未按規定儲備必要的環境應急裝備和物資;(六)未按規定公開突發環境事件相關信息的。 |
罰款1.34萬元; |
6 |
云臺山風景區云臺街道榮安建材加工廠 |
違反大氣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條 貯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應當密閉;不能密閉的,應當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并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 第一百一十七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等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工整治或者停業整治: (二)對不能密閉的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未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或者未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的。 |
罰款1.45萬元; |
7 |
江蘇碩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違反環境影響評價制度;違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制度; |
1、《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 第六條 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履行下列義務: (四)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備案、演練。 第三十八條 企業事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三)未按規定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第二十二條第一款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由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報有審批權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第二十五條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后未予批準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 第三十一條第一款 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后果,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
罰款1.6443萬元; |
8 |
東海縣奧蘭石英 制品廠 |
違反固體廢物管理制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四十條第一款 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根據經濟、技術條件對工業固體廢物加以利用;對暫時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應當按照國務院生態環境等主管部門的規定建設貯存設施、場所,安全分類存放,或者采取無害化處置措施。貯存工業固體廢物應當采取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防護措施。 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第十項及第二款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責令停業或者關閉:(十)貯存工業固體廢物未采取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防護措施的;有前款第一項、第八項行為之一,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第九項、第十項、第十一項行為之一,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第七項行為,處所需處置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所需處置費用不足十萬元的,按十萬元計算。對前款第十一項行為的處罰,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
罰款10萬元; |
9 |
連云港市龍士銘鋼化玻璃有限公司 |
違反環境影響評價制度;違反建設項目“三同時”及驗收制度;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第二十二條第一款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由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報有審批權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 第二十五條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后未予批準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 第三十一條第一款 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后果,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2.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第十九條第一款 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第二十三條第一款 違反本條例規定,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建設項目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或者在環境保護設施驗收中弄虛作假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者生態破壞的,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或者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關閉。 |
罰款53.5萬元 |
10 |
陳金梅 |
違反建設項目“三同時”及驗收制度; |
1.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第十九條第一款 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第二十三條第一款 違反本條例規定,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建設項目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或者在環境保護設施驗收中弄虛作假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者生態破壞的,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或者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關閉。 |
罰款8萬元 |
11 |
連云港晨興環保產業有限公司 |
違反固體廢物管理制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條: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如實記錄有關信息,并通過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向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前款所稱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應當包括減少危險廢物產生量和降低危險廢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措施。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應當報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已經取得排污許可證的,執行排污許可管理制度的規定。 第七十九條: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環境保護標準要求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不得擅自傾倒、堆放。 第一百一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責令停業或者關閉: (一)未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的; (二)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或者申報危險廢物有關資料的; (三)擅自傾倒、堆放危險廢物的; (四)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的; (五)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填寫、運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或者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危險廢物的; (六)未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或者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的;(七)未經安全性處置,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具有不相容性質的危險廢物的; (八)將危險廢物與旅客在同一運輸工具上載運的; (九)未經消除污染處理,將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場所、設施、設備和容器、包裝物及其他物品轉作他用的;(十)未采取相應防范措施,造成危險廢物揚散、流失、滲漏或者其他環境污染的; (十一)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危險廢物的; (十二)未制定危險廢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的;(十三)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并如實記錄的。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行為之一,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第三項、第四項、第十項、第十一項行為之一,處所需處置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所需處置費用不足二十萬元的,按二十萬元計算。 |
罰款49.7萬元 |
12 |
連云港貴科藥業有限公司 |
違反環境保護許可證管理制度; |
1.《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二十條 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的排污單位,應當依法安裝、使用、維護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并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 《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污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 (四)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安裝、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并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或者未保證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得超出罰款的數額; |
罰款2.9萬元 |
13 |
連云港恒隆水務有限公司 |
違反建設項目“三同時”及驗收制度; |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應當按照環境保護設計規范的要求,編制環境保護篇章,落實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以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概算。 建設單位應當將環境保護設施建設納入施工合同,保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進度和資金,并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同時組織實施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提出的環境保護對策措施。《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編制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未落實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以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概算,未將環境保護設施建設納入施工合同,或者未依法開展環境影響后評價的,由建設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未同時組織實施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提出的環境保護對策措施的,由建設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建設。 |
罰款37.6萬元 |
14 |
連云港市東方醫院 |
違反建設項目“三同時”及驗收制度;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條 新建、改建、擴建放射工作場所的放射防護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放射防護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驗收;驗收合格的,主體工程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第五十一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建造放射性污染防治設施、放射防護設施,或者防治防護設施未經驗收合格,主體工程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并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
罰款8.3萬元 |
15 |
連云港陸興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環境影響評價制度;違反建設項目“三同時”及驗收制度;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由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報有審批權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 第二十五條: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后未予批準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 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后果,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人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2、《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建設項目需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第二十三條第一款:違反本條例規定,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建設項目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或者在環境保護設施驗收中弄虛作假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者生態破壞的,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或者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關閉。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九條:禁止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第八十三條第三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三)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
罰款80.5萬元 |
16 |
趙士哲 |
違反建設項目“三同時”及驗收制度; |
1、《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建設項目需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第二十三條第一款 違反本條例規定,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建設項目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或者在環境保護設施驗收中弄虛作假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者生態破壞的,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或者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關閉。 |
罰款9.65萬元 |
17 |
江蘇宇田醫藥有限公司 |
違反環境保護許可證管理制度; |
1.《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的排污單位,應當依法安裝、使用、維護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并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污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四)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安裝、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并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或者未保證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得超出罰款的數額; |
罰款3.98萬元 |
18 |
連云港恩典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固體廢物管理制度;違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四十條第一款 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根據經濟、技術條件對工業固體廢物加以利用;對暫時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應當按照國務院生態環境等主管部門的規定建設貯存設施、場所,安全分類存放,或者采取無害化處置措施。貯存工業固體廢物應當采取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防護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責令停業或者關閉:(十)貯存工業固體廢物未采取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防護措施的; 有前款第一項、第八項行為之一,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第九項、第十項、第十一項行為之一,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第七項行為,處所需處置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所需處置費用不足十萬元的,按十萬元計算。對前款第十一項行為的處罰,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條 禁止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三)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得超出罰款的數額; |
罰款21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