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4252575/2024-00128 | 信息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市生態環境局 | 發文日期: | 2024-06-24 |
文號: | 連環發〔2024〕156號 | 主題詞: | |
信息名稱: | 關于印發《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固體廢物源頭管控工作意見》的通知 | ||
內容概覽: | |||
時效: | 有效 |
各駐縣(區)生態環境局、功能板塊分局,徐圩新區環保局,局各處室和直屬單位:
為全面推進我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進一步加強固體廢物源頭管控,切實防范系統性環境風險,現就加強固體廢物源頭管控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一、落實規劃環評要求
工業園區規劃環評要對本區域內固體廢物產生種類、數量及其利用處置方式進行詳細分析闡述,明確源頭減量總體目標、具體措施,以及補齊區域利用處置能力短板的具體建設項目,力爭實現區域內固體廢物就近利用處置。(責任單位:環評處、固化處、科技服務中心)
二、規范項目環評審批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中要評價產生的固體廢物種類、數量、來源和屬性,論述貯存、轉移和利用處置方式合規性、合理性,提出切實可行的環境污染防治對策措施。項目產物應按照:目標產物(產品、副產品)、鑒別屬于產品(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標準)、可定向用于特定用途按產品管理(如符合團體標準)、一般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五類屬性給予明確并規范表述。不得將不符合GB34330、HJ 1091等標準的產物認定為“再生產品”,不得出現“中間產物”“再生產物”等不規范表述,嚴禁以“副產品”名義逃避監管。不能排除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須在環評文件中明確具體鑒別方案,開展屬性鑒別,根據結論按一般固廢或危險廢物管理。危險廢物經營單位項目環評審批要點要與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審查要求銜接一致。(責任單位:環評處、固化處、科技服務中心)
三、落實排污許可制度
排污單位應在排污許可管理系統中全面、準確申報固體廢物產生種類,以及貯存設施和利用處置等相關情況,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實際產生、轉移、貯存和利用處置情況對照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發生變動的,須根據變動情況及時重新報批環評、納入環境保護竣工驗收等手續,并及時變更排污許可。(責任單位:環評處、科技服務中心)
四、規范危廢經營許可
核準危險廢物經營許可時,應當符合經營單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和排污許可要求,并重點審查經營單位分析檢測能力、貯存管理情況和各類產物去向等情況。許可證上應載明核準利用處置的危險廢物類別并附帶相應文字說明,許可條件中應明確違反后需承當的法律責任。(責任單位:固化處)
五、調優利用處置能力
定期發布固體廢物產生種類、數量及利用處置能力等相關信息,詳細分析固體廢物(尤其是廢鹽、飛灰、廢酸、高鹵素殘渣等)產生和利用處置能力匹配情況,精準補齊能力短板,穩步推進“趨零填埋”。(責任單位:固化處)
六、規范貯存管理要求
根據《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危險廢物產生、經營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采用危險廢物貯存設施或貯存點兩類方式進行貯存,符合相應的污染控制標準;不具備建設貯存設施條件、選用貯存點方式的,除符合國家關于貯存點控制要求外,還要執行《江蘇省危險廢物集中收集體系建設工作方案(試行)》(蘇環辦〔2021〕290號)中關于貯存周期和貯存量的要求,I級、II級、III級危險廢物貯存時間分別不得超過30天、60天、90天,最大貯存量不得超過1噸。(責任單位:固化處、執法局)
七、提高小微收集水平
統籌布局并加快推進小微收集體系建設,杜絕“無人收”和“無序收”現象。督促小微收集單位履行協助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延伸服務的職責,充分發揮“網格化+鐵腳板”作用,主動上門對轄區內實驗室廢物和小微產廢單位全面系統排查,發現未報漏報企業以及非法收集處置等違法行為,應及時報告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屬地生態環境部門要督促企業依法申報、限期整改,并聯合公安機關嚴厲打擊非法收集處置等違法行為。對存在未按規定頻次收集、選擇性收集等未按要求開展試點工作的小微收集單位,依法依規予以處理,直至取消收集試點資格。(責任單位:固化處)
八、落實轉運轉移制度
產生單位委托運輸、利用、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要對受托方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進行核實,依法簽訂書面合同,在合同中約定污染防治要求,并跟蹤最終利用處置去向,嚴禁委托給無利用處置能力的單位和個人,收集單位應落實并跟蹤最終利用處置去向。省內轉移污泥要嚴格執行電子轉運聯單制度,轉移其他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逐步執行。跨省轉移貯存、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嚴格執行審批程序。跨省轉出利用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執行備案流程,嚴禁未備先轉。接受跨省移入利用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應在接受前向屬地生態環境部門提供種類、數量、貯存、利用處置等有關資料,防范污染二次轉移。對接收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與合同約定內容不相符的,應予退回,同時向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告。(責任單位:固化處)
九、持續開展專項執法檢查
定期開展對群眾投訴舉報、“清廢行動”、危險廢物規范化評估等發現的涉固危廢問題線索開展執法檢查。按照國家和省有關部署,將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處置列入年度執法計劃,適時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鋁灰、酸洗污泥、廢礦物油、廢包裝桶等危險廢物專項執法檢查,保持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處置等環境違法犯罪行為高壓態勢,堅決守牢我市生態環境安全底線。(責任單位:執法局)
十、嚴肅打擊涉廢違法行為。持續加強固廢管理信息系統與環評、排污許可、執法等系統集成,深化與公安警務等平臺對接,通過數據分析比對,提升研判預警能力。建立健全固體廢物非法傾倒填埋應急響應案件機制,增強執法、固化、監測等條線工作協同,多點發力共同制止非法傾倒填埋行為,同步開展立案查處、固廢溯源、環境監測、環境應急等各項舉措;在不影響案件查處的前提下,積極推動涉案固廢妥善處置,及時消除環境污染風險隱患。(責任單位:執法局、監控中心、固化處、監測處、監測中心)
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