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4252575/2012-00064 | 信息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決議 |
發布機構: | 市環保局 | 發文日期: | 2012-02-24 |
文號: | 無號 | 主題詞: | |
信息名稱: | 連云港市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三年實施方案 | ||
內容概覽: | 連云港市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行動方案(2009-2012年)為認真貫徹國務院常務會議和江蘇省沿海地區發展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江蘇沿海地區發展規劃》提出的各項目標任務,根據連云港市《關于貫徹落實<江蘇沿海地區發展規劃>的行動方案》,現制定《連云港市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行動方案(20092012年)》。 | ||
時效: | 有效 |
連云港市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
行動方案(2009-2012年)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常務會議和江蘇省沿海地區發展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江蘇沿海地區發展規劃》提出的各項目標任務,根據連云港市《關于貫徹落實<江蘇沿海地區發展規劃>的行動方案》,現制定《連云港市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行動方案(2009—2012年)》。
一、主要任務及指標
到2012年,在保障沿海開發戰略順利實施的同時,全市環境保護工作明顯加強,主要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突出環境問題逐步得到整治,生態環境狀況明顯好轉,環境質量綜合指數達全面小康社會水平。全社會環保投入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3%以上;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強度明顯下降,單位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達到省控要求;城市空氣質量、地表水水質良好,飲用水源得到較好保護,危險廢物得到安全處置;重要生態功能區和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初見成效,農村環境質量有所改善;創成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生態市、生態縣創建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開始形成節約資源能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和消費方式,逐步實現經濟持續發展、污染持續下降、生態持續改善,努力讓人民群眾喝上干凈的水,呼吸新鮮的空氣,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環境中生產生活。方案具體規劃指標包括:環境質量、生態建設、循環經濟和污染防治四大類共20項主要監測指標(見主要規劃指標表):
主要規劃指標表
類別 |
指標名稱 |
單位 |
2008年(現狀) |
2012年(目標) |
環境質量 指標 |
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 |
% |
100 |
100 |
地表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 |
% |
73.6 |
75 |
|
近岸海域水環境質量達標率 |
% |
85 |
85 |
|
空氣質量 好于Ⅱ級標準天數的比重 |
% |
90 |
90 |
|
區域環境噪聲均值 |
db(A) |
54.2 |
≤55 |
|
小康社會環境質量綜合指數 |
/ |
84.9 |
85 |
|
生態 建設 指標 |
城市人均公共綠地面積 |
平方米 |
10 |
12 |
林木覆蓋率 |
% |
18.05 |
21 |
|
受保護面積占國土面積比例 |
% |
10 |
15 |
|
循環 經濟 指標 |
單位GDP能耗 |
噸標煤/萬元 |
0.833 |
0.752 |
單位GDP水耗 |
立方米/萬元 |
158 |
130 |
|
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 |
% |
91.76 |
92 |
|
污染 防治 指標 |
單位GDP化學需氧量排放量 |
千克/萬元 |
4.57 |
3 |
單位GDP二氧化硫排放量 |
千克/萬元 |
5.1 |
2.5 |
|
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 |
% |
76.81 |
85 |
|
縣城生活污水處理率 |
% |
47.04 |
65 |
|
農用化肥施用強度(折純) |
kg/hm2 |
512 |
400 |
|
農藥施用強度(折百) |
kg/hm2 |
3.75 |
3.3 |
|
秸稈綜合利用率 |
% |
75 |
87 |
|
環保投資占GDP的比重 |
% |
3.4 |
3.5 |
二、重點工程及要求
1、實施水源保護工程,切實保障水源安全
嚴格劃定保護區域。市區薔薇河、大圣湖,東??h橫溝水庫、淮沭干渠,贛榆縣小塔山水庫,灌云縣叮當河、古泊善后河,灌南縣北六塘河等所有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全部劃定飲用水源保護區邊界,設置明確的界限標志。
嚴格保護飲用水源。切實加強包括薔薇河、通榆河2條清水通道在內的各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管理。取締一級保護區內一切與保護水源無關的活動;完成對二級保護區建設項目清查,禁止新建、改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要關閉或者拆除;建設沿岸生態隔離帶(實施薔薇河59公里河道疏浚及沿河景觀綠化工程),強化沿岸現有排污口整治,關停、改造、搬遷對飲用水源有污染威脅的企事業單位,禁止審批新上化工、印染等重污染項目,加強沿岸集鎮、居民集中點生活污水處理及農業面源控制。
強化自來水廠管理。調整優化取水口設置,限期調整不符合省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和區域供水規劃的取水口。完成對市區城市自來水廠的深度處理改造。
強化水源預警應急。建設飲用水源監測預警體系,實行水源保護區水質監測結果公報制度,所有日供水萬噸以上的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建成水質自動監測站,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監測,保障飲用水源安全。對威脅飲用水源地安全的重點污染源要逐一建立應急預案,建立環保、水利、衛生、建設等部門飲用水源安全信息共享和聯動機制,建立飲用水源的污染源預警、水質安全應急處理和水廠應急處理三位一體的飲用水源應急保障體系。
加快建設備用水源。加快建設城鄉備用水源,認真做好石梁河水庫、安峰山水庫及通榆河北延段水源規劃利用和保護工作,積極推進薔薇湖建設,完善供水輸配網絡,滿足徐圩新區、連云新城和港區用水需求,城市供水普及率達到100%,自來水水質達到國家新頒布的標準,城市飲用水水質大幅度提高。4縣縣城規劃建設2個相對獨立的能夠保證本地區需求的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包括地下水)。
2、實施總量控制工程,持續降低排放強度
加強排污總量控制。通過總量控制實現宏觀層面環境形勢基本面持續趨好。促進污染物產生量、資源能源的消耗量的減少,進一步強化總量控制的倒逼傳導機制,促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完善目標責任制和激勵約束機制,推動污染減排工作深入開展,確保完成省政府下達的污染減排任務。加大現有污染源整治削減力度,提高新建項目清潔生產水平,既要切實削減污染物產生水平,又要持續降低污染物排放強度。COD排放強度控制在3kg/萬元GDP以下,二氧化硫排放強度控制在2.5kg/萬元GDP以下。
推進重點企業改造。建成連云港益海糧油公司26.4萬噸/年廢水深度處理工程、連云港結晶海洋生化有限公司3000噸/年海藻粉末及海藻酸鈉酸性污水綜合治理工程、臺玻(東海)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玻璃生產線煤改氣環保工程、連云港堿廠鍋爐除塵脫硫設施改造工程,年削減二氧化硫排放量6000噸以上;完成新海發電有限公司上大壓小工程,新上2臺1000MW機組,拆除現有2臺220MW小機組,減少二氧化硫排放量。完成市立本農藥化工公司農藥生產線整體搬遷。
強化企業達標管理。堅持治理與預防并重,建立經濟發展、資源能源節約、污染物排放之間的聯動診斷機制,建立單位產品或工業增加值污染物產生量、排放量的評價制度,淘汰、準入、標桿三套標準同時驅動,大力強化傳導作用,使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倒逼機制能從末端治理逐步延伸到中端和前端,實施主動引導戰略,大幅度減少工業污染的產生和排放,促進發展方式轉變。加強環境監管和技術改造,確保污水處理廠及工業污染源穩定達標排放,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穩定在95%以上。嚴格執行排污許可證制度,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限期治理,對多次超標排放污染物、偷排的環境違法企業,堅決采取關停措施。組織開展園區環境綜合整治。
扎實推進化工集中區專項整治。按照逐個排查、集中整治、入園進區、改造提升的要求,全面清理化工集中區,關閉、搬遷區外化工生產企業,提高化工行業集中程度。加快化工集中區基礎設施建設,強化入區企業環境監管,提升化工集中區區域污控水平。嚴肅查處未批先建或未經環保驗收擅自投產項目,全面提高入區企業環評、三同時執行率。入區企業必須建設廢水預處理設施,做到清污分流、一企兩管。全面建設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完善配套管網。新入區企業接管率達到100%,區內原有企業接管率達到90%以上。危險廢物全部安全處置,具備集中供熱條件的化工集中區,集中供熱率達到100%?;ぜ袇^邊界與居住區之間設置不少于500米的綠化隔離帶。建立健全集中區環保機構,加快環境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區域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完善自動監控系統。完成國控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設備安裝聯網工作。完成工業園區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設備安裝和運行,開展入海河口污染物排放的在線監測試點工作,重點污染企業(包括水、氣、危險廢物)全部安裝自動監控(監測)儀器裝置,形成完備的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
3、實施環保引導工程,推動發展方式轉變。
確立綠色發展理念。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綠色發展理念,切實將綠色因子貫穿沿海開發的全過程,以江蘇沿海地區發展規劃為指導,全面落實《江蘇沿海地區發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認真研究沿海發展進程中環保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科學編制連云港市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十二五規劃,積極破解沿海開發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難題,切實促進沿海開發和環境保護的高度融合,不斷推動和保障沿海綠色開發的順利實施。
嚴格環境準入制度。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以環保政策引導經濟發展,推動發展方式轉變。鼓勵發展低污染、無污染、節水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控制限制類工藝和產品,淘汰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嚴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藝技術、裝備和產品。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嚴控重污染項目引進和兩高一資行業擴張,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新建項目必須進入與產業定位相符合的開發區,將單位產值能耗、水耗標準及主要污染物排放強度作為強制性門檻,防止產業梯度轉移帶來的污染轉移。強化行業政策的執行和應用,促進產業結構優化調整。逐步優化調整產業結構,建立退出企業的補償機制。發展環保產業,推行綠化制造,發展綠色經濟。
保障重大項目建設。積極對接園區、港口等沿海開發主要載體,及時協調解決重大環保問題。強化對上爭取工作,爭取國家和省對30萬噸航道建設、徐圩新區開發等重大建設項目和規劃環評的支持。對投資額達到5000萬美元或4億人民幣以上的投資項目,項目落地所需環境容量平衡指標確有困難的,在全市范圍內統籌調劑解決;對投資額度更大的重大投資項目,特別是鋼鐵、石化項目及新能源、新材料、新醫藥等先進制造業類建設項目,積極申請省級排污總量指標點供。
大力發展新型工業。利用入選國家創新發展模式,經濟轉型特色典型城市的難得機遇,充分發揮環境保護的政策杠桿作用,大力發展新能源、新材料、新醫藥及新裝備制造業為主導的新型工業。利用深水海港和濱海城市的優勢,以重化工業為主導建設現代化產業基地。充分發揮港口對發展的支撐和帶動作用,發展和壯大以鋼鐵、石化、裝備制造為主的工業,建設臨港重化工業基地。依托優勢產業和資源優勢,構筑完善的產學研體系,加快推動產業優化升級,打造高新技術產業高地。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大力發展海洋產業。合理優化布局,以國家級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及省級連云港高新技術開發區(徐圩新區)等重點開發園區為重點,構筑T型產業布局框架,促進產業集聚發展,優化提升開發區發展水平。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積極發展生態農業,以種養結合為基礎,種養加一體化開發為重點,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為紐帶,實現農業系統內物質循環利用。積極創建國家環境友好企業,大力推行清潔生產,對污染物排放濃度或總量超過標準的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每年不少于5家)。建立危險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交換信息平臺,在化工企業集中園區,積極推行循環經濟,促進危險廢物的資源化利用建設。在徐圩新區等省級以上開發區積極開展低碳產業園區、生態工業園和循環經濟示范區建設,力爭建成1個國家級生態工業園區或循環經濟示范區。積極倡導生態文明建設,樹立綠色消費理念,倡導環境友好消費方式,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循環經濟體系。
4、實施生態建設工程,不斷優化生態空間
優化生態空間格局。根據區域開發現狀、資源稟賦、環境容量和發展潛力,完成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四類區域劃分工作,進一步優化生態空間格局,指導產業布局和項目建設。
修復重點海域生境。完成連云港東亞海海岸帶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加快海洋生態環境的改善和修復。實施對海州灣漁場等重點海域、臨港產業區以及灘涂圍墾、航道、港口碼頭附近海域的生態修復,建成海州灣中國對蝦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前三島海珍品增養殖保護區,開展主要經濟生物資源種群恢復與增殖,保護和恢復產卵場、索餌場及洄游通道。完成海州灣海洋生態資源功能保護區建設任務,分期投放5個人工魚礁群;建設增殖放流實驗示范區。研究推廣生態養殖,有效防止養殖污染;繼續加強濱海濕地生態、海洋自然歷史遺跡等自然保護區建設。
構建生態網絡體系。以自然保護區、灘涂濕地、水源保護區等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為主體構建生態網絡。加快重要生態功能區保護與建設,受保護區域面積不低于國土面積的15%。編制完成沿海地區濕地保護規劃,建立濕地管理信息系統,加強臨洪河等重要入海河口濕地以及潮間帶、潮下帶濕地的保護,建立濕地保護示范基地。實施綠色連云港行動,森林覆蓋率達21%以上。
優化灘涂圍墾布局。依法開展灘涂圍墾開發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充分考慮沿海灘涂淤漲、演變規律和生態服務功能,分析論證灘涂圍墾對生物多樣性保護和濕地生態系統的影響,科學確定灘涂圍墾規模和范圍。積極探索高效、節約的灘涂資源利用模式,優先用于發展現代農業、耕地占補平衡和生態保護與建設,適度用于臨港產業發展。
5、實施環境整治工程,著力改善環境質量
加快推進環境創建。開展良好生態創建活動,積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創成國家環保模范城市,不斷提升城市環境品位。根據建設大尺度,生態型,可持續,高端化國際性海濱城市的要求,完成《連云港生態市建設總體規劃》修編工作。圍繞生態市建設目標,加快實施各項生態建設,生態市、縣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建成6個以上國家級和省級環境優美鄉鎮,市級以上環境優美鄉鎮比例達40%以上。
綜合整治內河水體。在污水完全截流實現集中處理的基礎上,實施清淤、活水、護岸、綠化等一系列內河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做到水清、岸潔、有綠,生態功能逐步恢復,實現河流水質及周邊環境的不斷改善。制訂實施內河生態修復和消除黑臭計劃,逐步恢復內河生態和景觀功能,市區及縣城主要河流基本達到功能區規定的標準,全面消除市內主要河道黑臭,初步恢復生態和景觀功能;完成市區東鹽河、排淡河、玉帶河、龍尾河(玉帶河以南段)入河污水截流及泵站建設,開展河道清淤及沿岸綠化建設,改善城市內河水環境。
積極治理近海污染。實施薔薇河、排淡河、古泊善后河和灌河等4條主要入海河流水環境綜合整治。科學調整海洋功能區劃,優化配置入海河口和近海海域排污區域及規模,加快徐圩新區等尾水深海排放工程建設。制定和實施近岸海域排污總量控制計劃,開展入海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試點。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達標率保持在85%以上。所有港口、碼頭等涉海工程必須建設油類、化學品、垃圾和生活污水回收、轉運設施,完善港口船舶廢棄物接收處理設施。加強船舶污染防治,制定完善港口船舶溢油、有毒化學品等重大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減少突發性環境事故的影響。
積極治理流域污染。加強跨界污染防治工作。認真落實政府聯席會議機制、聯合督查機制、聯合監測機制和信息互通機制的跨界污染連云港模式,推進跨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實。爭取國家、省建設跨省、市界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系統,并協調解決污染糾紛,督促上游地區采取有效措施,推動石梁河水庫、龍王河、繡針河(石門頭河)等跨省界和新沂河、薔薇河、沂南小河、南六塘河、善后河等跨市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開展和河流水庫水質的改善。
強化大氣污染控制。制定并實施城市揚塵污染防治方案,加強城市建設等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強化對市區道路和運輸揚塵污染的控制。禁止露天焚燒生活垃圾、落葉和有毒有害物質。所有電廠、水泥廠和工業鍋爐必須安裝高效除塵設施,達到排放標準。積極推廣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建設新海城區和連云城區高污染燃料禁燒區。加強城市燃氣建設,城市氣化率達到95%。深化排污總量控制和許可證制度,推廣應用電力行業重點污染源二氧化硫自動監控管理信息系統。強化機動車尾氣達標排放管理,建成機動車尾氣排放檢測系統,對超標車輛依法進行限期治理,淘汰兩沖程燃油助力車。順應低碳經濟發展潮流,努力減緩溫室氣體排放。
6、實施民心環保工程,解決群眾關注問題
積極治理油煙污染。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餐飲業環境管理辦法,注重餐飲業污染源頭控制,合理安排餐飲業規劃選址布局,新上餐飲企業應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實行高空排放,新開發商住樓要同步建設專用煙道。將污染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餐飲單位作為重點監管單位,將學校、繁華街道、居民住宅集中區和旅游風景點等環境敏感區作為重點保護區域,有效解決解決油煙污染擾民的突出問題。
注重擾民噪聲監管。在推進城市化進程中,同步做好城市聲環境功能區的劃分工作;新城區建設要重點做好生活區、文教區的聲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與工業區、商業區和交通干線之間留出適當的防護距離,避免產生新的噪聲擾民問題。加強對噪聲達標區的建設和鞏固工作,不斷擴大噪聲達標區面積,提高噪聲達標區覆蓋率。加強對各類固定噪聲源、建筑施工、社會生活、城市交通等噪聲污染的防治,努力為市民創造一個安靜祥和的人居環境。
扎實推進城市綠化。重點實施東鹽河濱河風光帶、玉帶河整治及生態景觀帶、花果山景觀大道、鳳凰新城景觀大道、市民廣場擴建、道路綠化以及孔望山公園、勝利湖等項目。城市中心區合理布局大、中、小型綠地,大面積增綠、破墻透綠,城市居民在居住區500米內就有一處面積在1000-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綠地,搞好城市干道、街巷和水系綠化,逐步建立環城綠帶、綠色走廊、大型綠地、郊區森林相配套、平面綠化與立體綠化相結合的城市綠化系統。人均公共綠地面積12m2,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42%。
積極創建綠色社區。大力開展綠色創建活動,并與創建國家文明城市、衛生城市、園林城市、環保模范城市等四城同創活動有機地結合起來,創建綠色社區45個。深入開展環保四進活動,組織居民參與各類環保主題活動,向社區居民進行生態文明與生態道德的宣傳與教育,引導社區居民積極參與環境保護,鼓勵居民選擇環境友好的生活方式。組織綠色志愿者隊伍,開展持續性的環?;顒?。圍繞改善社區的環境質量,在社區推行垃圾分類收集,推進小區節水、節能和新能源等設施建設,小區公共設施建設應廣泛采用環保產品。
7、實施集中治污工程,實現污染有效控制
污水集中化處理工程。城鎮新區建設及舊城大規模改造實行雨污分流,提高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效率,實現污水處理廠當年投產實際處理量不低于設計能力的60%,投產三年以上實際處理量不低于設計能力的75%。加快建設污水集中化處理設施及管網建設,市區中心城區及園區污水處理能力達到33萬噸/日,重點建制鎮及通榆河、薔薇河清水通道沿線所有鄉鎮建成污水處理廠,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5%以上,縣城達65%以上,建制鎮達40%以上。所有開發區和工業集中區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100%,中水回用率達25%以上。完成連云區、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污水截流管網建設接管工作。市區:建設徐圩新區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成南城污水處理廠(2萬噸/日)及其配套管網;完成新浦開發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5000噸/日)及其配套管網;建成崗埠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2萬噸/日)及其配套管網;建成海州洪門開發區截流泵站及配套管網。贛榆縣:建成縣城污水處理廠二期擴建工程(2萬噸/日)及其配套管網、柘汪臨港產業區污水處理廠(2萬噸/日)及其配套管網。東??h:建成縣城污水處理廠二期擴建工程(2萬噸/日)及其配套管網、城東污水處理廠(1萬噸/日)及其配套管網;新建東??h經濟開發區污水主干管網。灌云:建成海濱新城生活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臨港產業園污水處理廠擴建(3萬噸/日)及其配套管網。灌南縣:建成縣城污水處理廠(1.5萬噸/日)及其配套管網;完成連云港化學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擴建(1萬噸/日)。四縣20個鄉鎮工業集中區分別建設日處理能力2萬噸的污水處理廠1座,并同步建設污水管網。加強治污設施的監管,提高運行效率,發揮存量績效,建立配套政策措施,從重建設向建設和運營并重過渡。
垃圾無害化處理工程。加快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確保城市、縣城和建制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98%、95%和85%以上。在大浦工業區建成1座焚燒處理能力800噸/日的垃圾焚燒發電廠;市區新建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1座。東海縣建成裕鑾生活垃圾處理場及垃圾收運體系,建成東??h城區及各鄉鎮與垃圾衛生填埋配套的設施。灌云縣建成馬河口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市區建立完善垃圾分類收集設備和管理體系,各縣建設完善生活垃圾無害化集中處置設施,對現行的簡易垃圾處理場進行綜合治理與生態恢復,解決垃圾滲濾液對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推進污水處理污泥安全處置和資源化利用,全市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規范化處理率達到100%;加強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確保全市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92%以上。建設廢舊電子電器收集網絡,市及4縣至少各建設1個收集點,共同組成規?;占W絡。
危險廢物安全化處置工程。完成鈴木組危險廢物處置中心遷址技改項目,處置規模由目前6000噸/年擴建至9000噸/年(工業固廢和醫療廢物處置能力分別為6000噸/年、3000噸/年)。連云港化工園區新建危險廢物綜合處置場所1處。積極推動危險廢物安全填埋處置,爭取建設危險廢物安全填埋場(填埋能力10-20萬噸),最終實現危險廢物安全處置。全市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達100%。
城區園區集中化供熱工程。加快推進城區及園區(開發區、工業園區、工業集中區)集中供熱中心及其配套管網建設。城區供熱管網進一步完善。建有集中供熱中心的開發區完成配套供熱管網建設,拆除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各類供熱鍋爐,入區企業集中供熱率達到100%。對暫不具備集中供熱條件的開發區,加快集中供熱工程建設,先期入區企業應嚴格控制能源結構,必須使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低硫燃料油(含硫量應低于0.3%)等清潔能源實施臨時供熱,不得自建燃煤鍋爐。
8、實施農業環保工程,扎實解決突出問題
實施農村六清六建工程。全面開展農村小康環保行動,以治理污染為重點,以清潔水源、清潔田園、清潔家園工程為抓手,深入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建設90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示范村。推廣無害化技術,結合利用沼氣,實施農村改廁和治理規?;B殖業污染。加快推進鄉鎮工業污水、生活污水和垃圾集中處理,積極建設簡易可行、適度集中的農村生活污水和糞便處理設施。建設組保潔、村收集、鎮運轉、縣處理的城鄉生活垃圾收集處置處理體系和鎮收集、縣暫存、專業單位安全處置的農村醫療廢棄物的安全處置體系;完成所有縣鄉河道和村莊河塘的疏浚工作。
實施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全面推廣氮肥深施、測土配方施肥、分段施肥等科學施肥技術,每公頃化肥(折純)施用強度小于400千克。積極實施農田氮磷流失生態攔截工程,有效減少氮磷向周邊水體的遷移。推廣病蟲草害綜合防治技術,優先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生物農藥,禁止在蔬菜、水果、糧食和中藥材生產中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每公頃農藥(折百)使用強度小于3.3千克。
實施農業廢棄物污染防治。加強廢膜的回收利用,推廣使用自分解農膜,農膜回收率達到95%;積極推廣秸稈機械化還田、秸稈飼料化、秸稈制板、秸稈制碳、秸稈編織等綜合利用技術,加大秸稈禁燒執法力度,嚴禁秸稈露天焚燒和下河,建立4個萬畝秸稈綜合利用省級示范區,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7%;大力發展農村戶用沼氣,推廣豬-沼-果(菜)、沼氣池、畜禽舍、廁所、日光溫室四位一體的能源生態模式和一池三改戶用沼氣工程,逐步改善農村能源結構。
實施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完成并實施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科學劃分禁養、控養和適養區域,實施集約化養殖。新建、擴建、改建規?;B殖場必須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排污申報和三同時制度,對2001年以后新改擴建、未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的規?;笄蒺B殖場,依法責令補辦環保審批手續。對不能達標排放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實行限期治理。禁止養殖廢水直接向水體排放,積極推廣生物發酵床等生態養殖模式,全面推進規?;笄蒺B殖場沼氣治理工程建設。畜禽糞便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
實施水產養殖污染防治。結合水產養殖品種嚴格劃分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防治水產養殖污染。開展水產養殖污染調查,根據水體承載能力,確定水產養殖方式、規模、品種,調整沿海水產養殖結構和布局,積極推行生態養殖模式。改進餌料成分及投餌技術、減少殘餌量,提高餌料的利用率,加強水產養殖污染的監管,及時做好養殖海區的水質監測和海區凈化工作。
實施土壤污染綜合防治。開展土壤污染現狀調研,編制土壤污染防治規劃,建立土壤環境質量評價和監測制度,強化農用土壤、城市建設用地和遺棄污染場地環境監管,加強土壤環境監測體系和能力建設。研究土壤污染的防治和修復技術,綜合治理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和重金屬污染超標耕地,依法調整污染嚴重且難以修復的耕地。加大對菜籃子基地的環境管理。
9、實施能力建設工程,逐步提升監管水平
加強環保機構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市、縣、鄉、村四級環境管理網絡,充實環保人員,鄉鎮機關普遍設置專門環保機構,配備專職環保助理;有條件的縣分片設立環保分局(工業企業集中的鄉鎮設立環保分局);行政村普遍明確專人負責環保工作。加快實施市轄區、開發區環保機構垂直管理。實施飲用水源保護、固體廢物監管、環境污染應急、放射源監管等機構和隊伍建設,各縣區環境監察機構參照公務員管理,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升格為副處級單位,積極推進公益性環境保護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成立市飲用水源保護支隊(副處級)、市環境污染事故調查與應急處置中心、市固體廢物監督管理中心、市機動車排氣監管中心、市排污權交易管理中心。
加強預警應急能力建設。制訂水、氣、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外來物種入侵、核與輻射等環境安全預案,構建反映靈敏、運轉高效的市、縣兩級環境安全應急防控體系。完善環境污染事件預警系統和應急處置系統,組織開展環境污染應急演習。開展污染事件風險源基本情況調查,建立飲用水源等環境管理地理信息系統和重點企業、重點污染物數據庫,建立風險源數字化管理平臺。可能引發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的企業,必須制訂并落實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置裝備及應急物資,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對田灣核電站實施嚴密的在線連續監測和定期監督監測。完成對重點企業、化工園區和港口的環境風險評估,加強環境風險管理及應急能力建設。
加強環境監控能力建設。根據環境監察、監測、宣教、信息機構現代化建設的要求,加強環境監控能力建設。建成環境實驗大樓,建設市、縣兩級污染源遠程監控網絡,加強對重點污染源、風險源的監控。建設重點廢水、廢氣、危險固體廢物、放射源等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建成持久性有機物(POPs)、二惡英分析實驗室、生物毒性實驗室,生物標本及土壤樣本庫、環境質量監測監控與預警指揮中心,重點加強飲用水源、地下水、近岸海域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完善全市大氣、地表水自動監測系統,在自然保護區范圍內建成生態監測站,依托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建成近岸海域環境監測中心,積極爭取省環保廳在我市建設江蘇省海洋環境監測中心,建成海洋生態系統定位觀察站和主要入海河口水質自動監測站,所有監測站實現數據聯網共享。加強對近岸海域、直排海污染源及河口地區環境質量監測和監管。按建設數字環保工程,建設全市環境數據信息庫和環境管理決策支持系統。
三、時間節點及責任
本節只列出重點工作時間節點及責任單位,具體要求見本方案第二節重點工程及要求。
1、水源保護工程:
劃定保護區域,2010年,劃定薔薇河等所有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域(市水利局、市環保局、市建設局、各縣區政府)。
嚴格保護水源,強化薔薇河、通榆河2條清水通道等整治,取締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一切與保護水源無關的活動;2010年,完成對二級保護區建設項目清查,禁止新建、改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要關閉或者拆除;2012年,建設水源沿岸生態隔離帶(市水利局、市環保局、各縣區政府)。
強化水廠管理,2010年,調整優化取水口設置,限期調整不符合省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和區域供水規劃的取水口,將市區主要水廠取水口上移,2011年,完成對城市自來水水廠的深度處理改造(市建設局、市水利局、市環保局)。
強化應急監測,2012年,所有日供水萬噸以上的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建成水質自動監測站,建立完善飲用水源應急保障體系。(市環保局、市水利局、市建設局、市財政局,四縣政府)
完善供水網絡,2012年,城市供水普及率達到100%,自來水水質達到國家新頒布的標準;4縣縣城規劃建設2個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市水利局、市建設局、市環保局,四縣政府)。
2、總量控制工程:
強化總量控制,2012年,萬元GDP排放強度,COD控制在3kg以下,二氧化硫排放強度控制在2.5kg以下(市環保局、各縣區政府)。
強化工程減排,2012年,完成益海糧油、新海發電、東海臺玻、贛榆結晶生化等單位重點減排工程,完成市立本農化公司農藥生產線整體搬遷(市環保局、市經貿委、贛榆縣政府、東??h政府)。
強化達標管理,2010年開展園區綜合整治;2012年,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穩定在95%以上,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限期治理(市環保局,各縣區政府)
推進化工整治,2010年,全面清理化工集中區,完成動員部署、自查自糾、限期整改及驗收總結任務(市法治辦、市環保局、各縣政府)。
強化自動監控,完成國控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設備安裝聯網工作。2012年,完成開發園區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設備安裝和運行,形成完備的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市環保局,各縣區政府)。
3、環保引導工程:
確立綠色理念,研究沿海開發形勢,2011年,編制完成連云港市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十二五規劃(市發改委、市環保局)。
嚴格環境準入,認真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充分發揮環境保護的政策杠桿作用,以環保政策引導經濟發展,推動發展方式轉變(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經貿委)。
保障重大項目,2012年前,完成對重大建設項目及規劃等各項環評服務及排污總量爭取工作(市環保局)。
發展循環經濟,力爭2012年建成1個國家級生態工業園區或循環經濟示范區(市經貿委、市環保局、各縣區政府,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徐圩新區)
4、生態建設工程:
優化生態空間,2010年,完成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四類區域劃分工作(市發改委、市環保局)
實施生態修復,2012年,完成東亞海海岸帶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實施重點海域生態修復,建成海州灣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前三島海珍品增養殖保護區,建成海州灣海洋生態資源功能保護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環保局、連云港海事局)。
構建生態網絡,2012年,初步建成以自然保護區等重要生態功能區為主體的生態網絡;受保護區域面積不低于國土面積的15%;完成沿海濕地保護規劃,建立濕地保護示范基地;森林覆蓋率達21%以上(市環保局、市林業局、市水利局、市規劃局、市農開局)。
5、環境整治工程:
推進生態創建,2010年,創成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完成《連云港生態市建設總體規劃》修編。2012年,建成6個以上省級以上環境優美鄉鎮,市級以上環境優美鄉鎮比例達40%以上(市創建辦、市環保局、各縣區政府)。
實施內河整治,2010年,制訂實施內河生態修復和消除黑臭計劃,市區及縣城主要河流基本達到功能區標準,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達標率保持在85%以上(市環保局、市水利局、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各縣區政府)。
治理近海污染,2010年起實施薔薇河等4條主要入海河流環境綜合整治,科學調整海洋功能區劃,積極實施徐圩新區等尾水深海排放工程。2012年,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達標率保持在85%以上(市環保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水利局、市港口管理局、連云港海事局、徐圩新區,相關縣區政府)。
防治流域污染,2012年,爭取國家、省建設跨省、市界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系統(市環保局、市水利局、市財政局,各縣政府)
防治大氣污染,加大機動車尾氣排放檢測力度,2010年,制定并實施城市揚塵污染防治方案,所有電廠、水泥廠和工業鍋爐必須安裝高效除塵設施,建成新海和連云城區高污染燃料禁燒區。2012年城市氣化率達95%(市環保局、市建設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6、民心環保工程:
治理油煙污染,2010年,建立行之有效的餐飲業環境管理辦法,2012年,有效解決解決油煙污染擾民的突出問題(市環保局、市規劃局、市建設局、市房產局、市城管局、連云港工商局、各縣區政府)
解決噪聲擾民,2010年,完成城市聲環境功能區的劃分工作,強化噪聲環境管理,切實解決噪聲擾民問題。(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規劃局、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各區政府)
實施城市綠化,2012年,重點實施東鹽河濱河風光帶、孔望山公園等綠化項目,人均公共綠地面積12m2,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42%(市建設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國土局、各區政府)
強化社區環境管理,2012年,創建綠色社區45個(市環保局、市城管局、各縣區政府)
7、環保建設工程:
建設污水處理設施,2010年,完成東部城區污水截流管網建設;2012年,市區中心城區及園區污水處理能力達到33萬噸/日,重點建制鎮及通榆河、薔薇河清水通道沿線所有鄉鎮開始建設污水處理廠,所有開發區和工業集中區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100%,中水回用率達25%以上,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5%以上,縣城達65%以上,建制鎮達40%以上(市建設局、市環保局、各縣區政府、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徐圩新區)
建設固體廢物處置設施,2010年,全市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規范化處理率達到100%;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92%以上,建成1座垃圾焚燒發電廠;2012年,市區新建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1座;城市、縣城、建制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98%、95%、85%以上,市及4縣至少各建設1個廢舊電子電器收集點(市城管局、市建設局、市環保局、市經貿委、各縣區政府)。
建設危險廢物處置設施,2010年,完成鈴木組危險廢物處置中心遷址技改,2011年,在連云港化工園區新建危險廢物綜合處置場所1處。2012年建設危險廢物安全填埋場,全市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達100%(市環保局、市經貿委、灌云縣政府、灌南縣政府)。
建設集中供熱設施,2012年,城區供熱管網進一步完善;建有集中供熱中心的開發區完成配套供熱管網建設,入區企業集中供熱率達到100%(市經貿委、市環保局,各縣區政府)。
8、農村環保工程:
實施農村環境整治,2010年,建設90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示范村,2012年前建設城鄉生活垃圾收集處置處理體系和農村醫療廢棄物的安全處置體系;完成所有縣鄉河道和村莊河塘的疏浚工作。(市建設局、市環保局、市衛生局、市水利局、市農業局,各縣區政府)
防治農業面源污染,每公頃化肥(折純)施用強度小于400千克,每公頃農藥(折百)使用強度小于3.3千克(市農業局、各縣區政府)。
綜合利用農業廢棄物,2010年,農膜回收率達到95%; 2012年,建立4個萬畝秸稈綜合利用省級示范區,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7%(市農業局、市農機局、市環保局、市農開局,各縣區政府)
防治畜禽養殖污染,2012年,完成并實施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畜禽糞便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市農業局、市環保局、各縣區政府)。
防治水產養殖污染,2012年,嚴格劃分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防治水產養殖污染(市海洋與漁業局、各縣區政府)
防治土壤污染污染,2012年,完成土壤污染現狀調研,編制并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規劃(市環保局、市農業局、市建設局、市國土局、市規劃局)
9、能力建設工程:
加強環保機構隊伍建設,2012年,完善四級環境管理網絡,實施市轄區、開發區環保機構派出。有條件的縣分片設立環保分局(工業企業集中的鄉鎮設立環保分局),各縣區環境監察機構參照公務員管理,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升格為副處級單位,積極推進公益性環境保護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成立市飲用水源保護支隊(副處級)、市環境污染事故調查與應急處置中心、市固體廢物監督管理中心、市機動車排氣監管中心、市排污權交易管理中心(市編辦、市人事局、市環保局,各縣區政府)。
加強預警應急能力建設,2010年,構建反映靈敏、運轉高效的市、縣兩級環境安全應急防控體系,2012年,完成對重點企業、化工園區和港口的環境風險評估(市環保局、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
加強環境監控能力建設,2012年,基本完成環境監察、監測、宣教、信息機構現代化建設任務,爭取建成近岸海域環境監測中心,建成1萬平方米環境實驗大樓(市環保局、市編辦、市財政局、市規劃局、市國土局)。
四、保障措施及考核
1、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有關部門和各縣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市沿海開發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沿海開發進程中環境保護全局性重大問題的決策研究,協調處理好沿海開發中可能遇到的各種環保工作矛盾。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重點負責行動方案的實施與評估,按照領導小組的要求及時解決在沿海開發中遇到的一些重大環保問題,切實把行動方案涉及到的相關任務與要求真正落到實處。
完善綜合決策機制。正確處理經濟社會發展與資源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機制。對重大經濟、技術政策和產業發展、資源開發等規劃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推動綜合決策的規范化、制度化,從源頭控制生態環境問題的產生,保障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在進行城市規劃、土地規劃、區域資源開發、產業結構調整、開發區建設等重大決策過程中,充分考慮生態環境承載能力,充分評價對環境產生的影響,避免因決策失誤導致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在制定政策、規劃和實施管理過程中,將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全面結合,統籌考慮,做到既促進經濟發展又不破壞自然資源、危害生態環境。
加強區域環境合作。建立和完善與徐州、淮安、宿遷、臨沂、日照等周邊區域的環境保護合作協調機制,實行環境監測信息共享和重大環境問題通報制度,建立區域環境沖突協調解決機制,探索跨區域環境污染的補償機制,加強突發性環境污染預警系統建設,共同提高區域環境保護水平和環境質量。
創新環保投融資體制。加大政府對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建設的投入力度,確保公共財政對環保的投入與財政收入同步增長。進一步提高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固體廢物處置的收費標準,推進市場化運作,以BOT、TOT等多種形式拓展投融資渠道,廣泛吸引社會資本和民營資本;精心打造環保投資平臺,研究組建環保投資公司。實行綠色信貸政策,通過完善企業環境行為信息評定及公開機制,建立企業信貸準入門檻,推動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作用,制定有利于環保的收費政策,試行主要水污染物和二氧化硫排污指標初始分配的有償使用,開展排污權交易試點工作,推行排污權抵押貸款。
促進環保公眾參與。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輿論宣傳和科普教育,普及環境科技知識,提高公眾環境意識。實施政府環境行為和企業環境行為信息公開,完善有獎舉報等激勵機制和公眾聽證制度,使公眾充分享有環境知情權、監督權和議事權,積極參與區域規劃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充分調動全社會各個層面的能動性,共同推進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
加強科技攻關。積極開展入海河道污染風險評估與防范、入海口濕地凈化系統和陸源污染控制研究,重點加快入海河口及近海海域環境容量優化配置的技術攻關,為沿海開發提供有力支撐;加強國際環保合作,積極引進先進的沿海開發環保技術和管理經驗,進一步提升環境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能力。
(二)考核要求
認真落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把行動方案中環境保護目標和指標的落實情況納入各級政府和部門的責任考核體系,由市政府逐年分解下達環保目標任務。建立考核評估機制,加強對行動方案執行情況的督促和檢查。由市目標辦、監察局、環保局組織對行動方案中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目標、各地區主要污染物削減情況、重點工程項目實施進展情況、城市環境質量變化情況逐年進行考核,考核結果通過新聞媒體公開向社會發布。對為環境保護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每年安排專項環保獎勵資金予以表彰和獎勵。對完不成年度目標任務的,在各類評先創優活動中,實行環保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