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4252575/2024-00068 | 信息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市生態環境局 | 發文日期: | 2024-03-29 |
文號: | 連環發〔2024〕72號 | 主題詞: | |
信息名稱: | 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全市生態環境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2024—2026年)實施方案和2024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 | ||
內容概覽: | |||
時效: | 有效 |
各駐縣(區)生態環境局、功能板塊分局,徐圩新區環保局,局各處室和直屬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夯實生態環境領域安全基礎,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根據《省生態環境廳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2024—2026年)實施方案和2024年重點工作任務》,我局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了《全市生態環境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2024—2026年)實施方案和2024年重點工作任務》,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
2024年3月29日
全市生態環境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2024—2026年)實施方案
和2024年重點工作任務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夯實生態環境領域安全基礎,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明確2024年重點工作任務。
一、工作目標
通過三年治本攻堅,協同推進環境保護與安全生產的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生態環境領域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更加扎實開展,推動集中化解消除一批生態環境安全風險隱患,指導各地及時妥善科學處置重大敏感突發環境事件,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
二、主要任務
(一)統籌落實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相關要求
1.做好安全生產工作銜接。在生態環境保護政策規劃、標準和技術指南等制修訂過程中,充分考慮安全生產相關要求,切實加強安全風險防控,強化與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的銜接,涉及安全生產相關內容時積極征求應急管理等安全監管部門意見。(安專辦、法規處牽頭,各駐縣區生態環境局、功能板塊分局和徐圩新區環保局負責屬地落實,以下均需屬地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2.強化重點環境治理設施監管。在應急處置、執法監管過程中,發現污染防治要求和安全生產要求不一致的情況時,要積極與相關部門協商解決,發現安全隱患問題線索,及時提醒企業并將線索移交相關安全監管部門。完善生態環境部門與應急管理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及時通報新改擴建重點環保設備設施信息,會同應急管理等部門開展跨部門聯合檢查,互相及時通報日常監管中發現的生產安全和環境安全等隱患問題。(執法局牽頭)
3.做好源頭管控和項目審批。根據《江蘇省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環境應急相關內容編制要點》,強化建設項目環評中環境應急風險現狀分析、預測和管控內容,督促企業對脫硫脫硝、揮發性有機物回收、污水處理、粉塵治理、RTO焚燒爐等重點污染防治設施開展安全風險辨識。加強項目源頭審批聯動,嚴格落實審批聯動機制,根據項目具體情況,通過聯合審批、聯合會商、函審、信息互通等形式實施審批聯動。(環評處牽頭)
4.加強環境安全培訓演練。2025年11月底前,市局完成對全市較大環境風險企業負責人培訓全覆蓋,各縣區組織對轄區內企業開展培訓。市局及各派出機構和徐圩新區環保局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應急演練和2次無腳本拉練。(執法局牽頭)
(二)防控重大敏感環境安全風險隱患
5.常態化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推行環境安全隱患“四查一整改”工作法。將環境隱患排查融入日常執法監管檢查,作為“一次性查清”的必查內容;在重要敏感時間節點,市局及派出機構和徐圩新區環保局主要負責同志帶隊開展環境安全隱患專項督查,一年不少于4次;以危險廢物和五大類環保設備設施為重點,主動與應急管理等部門開展聯動檢查,及時移送安全隱患線索。督促推動環境隱患問題整改銷號,做到“存量隱患定期清零、增量隱患及時更新”。市局每年一季度前完成對上一年度重大隱患整改閉環情況的全覆蓋現場核查。(安專辦、固化處、執法局、水處、大氣處、監測處等按職責分工落實)
6.強化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范。健全危廢領域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推進危險廢物非現場監管信息化工作,將超期貯存、焚燒設施工況異常等納入監控預警范圍,提高主動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固化處牽頭)
7.強化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加強轄區內移動伽馬射線探傷作業現場的監督檢查。強化探傷領域輻射安全風險綜合防范,落實轄區內工業X射線探傷企業輻射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開展廢舊放射源季度排查,確保符合條件的廢源應收盡收。(核管處、執法局牽頭)
8.提升環境應急裝備能力。按照省廳制定的《江蘇省生態環境部門重點應急裝備配備指導清單》,于2024年11月底前,市局及各派出機構和徐圩新區環保局配備到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增減配備數量和類型。按照省廳 “市縣為主、省級調控、資源互補、常專結合、全部上網”的要求,加強環境應急物資儲備,2024年11月底前,各縣區、功能板塊依托工業園區等分別建成專業化應急物資儲備庫,市局將選取其中建設較好的開展物資庫共建。2024年11月底前實現全市環境應急物資信息化管理和一體化調度。(執法局、財審處、監測處、監測監控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落實)
9.強化海上風電生態環境監管。加強海上風電生態環境監督管理,監督、指導海上風電開發企業做好施工、運營期環境保護工作。(海洋處牽頭)
10.加強旅游民宿、農家樂環境監管。指導做好旅游民宿、農家樂環境保護工作,對其污染物排放依法實施監督管理。(各派出局落實)
11.強化應急值守和信息報告。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在崗帶班和24小時應急值守制度。遇有突發事件,按照“發現即上報”要求,立即報告,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妥善應對處置。要拓寬突發事件信息收集渠道,加強與應急、消防、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聯動,及時獲取事故信息,認真研判環境影響程度,及時、準確上報相關信息,堅決杜絕遲報、漏報、瞞報等情況。(執法局、辦公室牽頭,各處室和直屬單位配合)
12.及時妥善科學處置突發環境事件。要時刻保持應急戰備狀態,認真做好物資、車輛、儀器、設備等環境應急準備工作。一旦轄區內發生可能產生次生環境影響的突發事件,要嚴格落實“五個第一時間”(即第一時間報告;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第一時間開展監測;第一時間發布信息;第一時間組織開展調查)要求,迅速開展應急處置。(執法局牽頭,監測處及相關處室、監測監控中心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單位、各處室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結合工作實際,建立完善相關工作機制,要負責指導、督促地方條線開展風險防控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形成重大風險防范化解合力,提升全系統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能力和水平。
(二)強化統籌推進。各單位、各處室要堅持統籌推進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各項工作任務,強化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依法治理,壓緊壓實企業主體責任,持續夯實安全基礎,提高本質安全水平。
(三)強化檢查督導。各單位、各處室要結合工作實際組織開展定期、專項督導檢查,提高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成效。對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及時表揚;對安全工作落實不到位的,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嚴肅處理。
四、2024年重點工作任務
(一)推進環境治理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環保設備設施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要求,開展環境治理設施本質環保和本質安全提升行動,督促企業對重點環保設施和項目開展安全風險評估論證,健全內部環境治理設施穩定運行和管理責任制度。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線索,及時移交相關職能部門,或聯合應急管理等部門開展環境治理設施安全風險排查和執法檢查,督促企業確保防治設施安全有效運行。(執法局牽頭)
(二)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深化核安全工作協調,聯合衛生健康委開展非醫療放射工作單位聯合檢查。組織加強轄區內移動伽馬射線探傷作業現場的監督檢查。繼續實施廢舊放射源季度排查,確保符合條件的廢源應收盡收。(核管處、執法局牽頭)
(三)抓好危險廢物等安全監管。開展危險廢物等安全生產風險專項整治鞏固提升年行動,重點對集中收集單位進行專項整治提升,嚴格產廢單位源頭管理,推進集中收集單位建設,加強收集單位日常管理,防控環境風險。依法嚴肅查處違規堆存、隨意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險廢物等違法行為。持續開展尾礦庫污染治理“回頭看”。(固化處牽頭)
(四)強化項目監管和源頭管控。嚴格落實項目源頭審批聯動機制,依法加強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科學評價固廢危廢相關內容。圍繞5類重點環保設施建設項目,要求建設單位開展安全風險辨識,指導建設單位落實環評各項要求,環評審批和備案信息及時抄報應急管理部門。對環評文件編制質量和環評批復要求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嚴厲打擊“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違法行為。(環評處牽頭)
(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根據《工業企業及園區突發環境事件隱患分級判定方法》,開展重點園區和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整治,將納入三級防控體系建設的園區全覆蓋,建立隱患動態清單,及時報送市局。督促各類隱患整改閉環,對需要長期整改的重大隱患納入污染防治攻堅平臺推動銷號。(執法局牽頭)
(六)強化突發事件環境應急響應。嚴格落實“發現即上報”要求,第一時間掌握突發事件情況,指導地方按照“五個第一時間”和“及時報、快速測、有序撤、有效堵、科學治、慎重講、深入查”的工作要求做好突發事件環境應急響應,及時準確報送信息,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研判和指揮處置,防范次生環境污染。(執法局牽頭,監測處及相關處室、監測監控中心配合)
(七)加強企業環保信用管理。嚴格執行企事業環保信用評價辦法,將環境違法失信行為納入環保信用動態評價,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共享至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行聯合懲戒。(綜合處牽頭)
(八)組織開展全市生態環境系統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全面排查各類辦公場所、實驗室、工作站房和其他人員密集場所,全面檢查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設施設備狀態,全面落實事故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切實將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壓力傳遞到每個人,推動壓實最末端的防范責任,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監督整改等長效管理制度。(辦公室、執法局牽頭)
(九)深化部門聯動合作機制。加強與公安、交通、應急管理、消防等部門聯動,做好信息通報,繼續落實跨省河流上下游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機制框架協議,推動聯合會商、聯合執法、聯合調查等工作,共同保障跨省河流水環境安全。(執法局、水處牽頭)
(十)加強宣傳教育。組織開展“119”消防安宣傳教育活動,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納入教育培訓內容。創新“安全生產月”活動形式,發揮生態環境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宣傳主陣地作用,普及安全知識,不斷提升社會公眾安全素養。(宣教中心牽頭)
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 2024年3月2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