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4252575/2021-00068 | 信息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市生態環境局 | 發文日期: | 2021-07-29 |
文號: | 連環發〔2021〕238號 | 主題詞: | |
信息名稱: | 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省級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監管企業名錄(第二批)的通知 | ||
內容概覽: | 省級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監管企業名錄(第二批) | ||
時效: | 有效 |
各駐縣(區)生態環境局、功能板塊分局,徐圩新區環保局,市局各相關處室、直屬單位:
根據《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監管企業名錄(第二批)的通知》要求,現將我市第二批省級揮發性有機物重點監管企業名錄(見附件1,共計40家)印發給你們。請各縣區局督促企業按照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監管企業綜合治理要求(見附件2),開展“一企一策”方案編制和全過程深度治理,確保按時完成治理任務,并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認識。各縣區要充分認清推動揮發性有機物重點監管企業編制并實施“一企一策”綜合治理方案是科學治污、精準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抓手,有助于企業根據生產工藝進一步完善設計收集、處理設施,正確有效實施綜合治理;要指定專人負責,定期跟蹤,督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40家企業加快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并實施治理,方案應按照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揮發性有機物重點監管企業綜合整治方案編寫大綱等文件的通知》(蘇環辦〔2018〕492號)文件的具體要求制定,切實壓降污染物排放。
二是加快問題整改。省廳組織對2018年列入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監管企業名錄(第一批)的企業“一企一策”方案編制情況進行抽查,發現我市部分企業存在未按要求編制“一企一策”方案、排放量及減排量計算有缺項等問題(見附件3)。請各縣區做好舉一反三,對納入第一批重點監管的67家企業要開展回頭看,加大幫扶督導力度,幫助企業查找治理過程中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指導落實整改,提升綜合整治水平。
三是強化執法檢查。請各縣區局對列入省級揮發性有機物排
放重點監管企業名錄的企業加大執法監管力度,開展治理情況專項執法檢查,重點檢查企業源頭控制、工藝過程管理、末端治理設施運行情況、企業的環境管理臺賬等,對違法行為的依法查處。
四是強化信息報送。請各縣區局于2021年10月31日前報送第二批重點監管企業VOCs治理績效評估、“一企一策”方案編制情況;于2022年10月31日前報送企業全過程深度治理完成情況。(聯系人:潘高馳,電話:80820037,郵箱:lyghbdqc@163.com)
附件:1.連云港市省級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監管企業名錄(第二批)
2.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監管企業綜合治理要求
3.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重點監管企業名錄(第一批)“一企一策”方案抽查評估情況
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