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4252575/2021-00019 | 信息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市生態環境局 | 發文日期: | 2021-03-30 |
文號: | 連環發〔2021〕109號 | 主題詞: | |
信息名稱: | 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連云港市燃煤琉璃瓦生產企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內容概覽: | 連云港市燃煤琉璃瓦生產企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 ||
時效: | 有效 |
各駐縣(區)生態環境局、功能板塊分局,徐圩環保局,局各相關處室、執法局: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燃煤琉璃瓦生產企業環境監管,提升企業環境守法意識,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保障生態環境安全。根據省生態環境廳工作要求,制定《連云港市燃煤琉璃瓦生產企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方案要求認真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并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3月30日
(聯系人:市生態環境局大氣處潘高馳,電話:80820037;固體處:蔣譯鋒,電話:85520307;環評處:于成卓,電話85521729;執法局:劉學武,電話:13851231808)
連云港市燃煤琉璃瓦生產企業
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切實做好全市燃煤琉璃瓦生產企業污染防治工作,消除環境隱患,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我市燃煤琉璃瓦生產企業底數,壓緊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和各部門監管責任,淘汰不符合產業政策的煤氣發生爐,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穩步提升企業危廢管理水平,為推動全市生態環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二、整治范圍
全市燃煤琉璃瓦生產企業。
三、檢查要點
(一)落后工藝淘汰升級情況
對照《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2019〕56號)要求,檢查燃煤琉璃瓦生產企業爐窯清潔替代、深度治理任務落實情況,以及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取締淘汰、6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超低排放、生物質鍋爐深度治理、燃氣鍋爐低氮改造等情況。
(二)環評制度執行情況
對照《江蘇省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3年)》、《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建設項目危險廢物環境影響評價指南》(環保部公告2017年第43號)、《固體廢物鑒別通則》(GB34330-2017),檢查是否履行建設項目環評手續,是否存在違規審批行為,現有項目環評中固危廢是否存在錯評、漏評情況。
(三)危險廢物管理情況
對照環評檢查危險廢物產生情況,檢查危廢申報登記、管理臺賬、轉移聯單等制度落實情況。檢查是否存在危廢露天堆放、貯存場所“三防”措施不到位等問題。委托利用處置是否交有資質單位,自行處置是否符合環評與環境監管要求,是否存在擅自處置、違法填埋、非法出售等情況。
(四)廢氣排放治理情況
重點監測工業爐窯、鍋爐廢氣排放情況,核查是否滿足相關廢氣排放標準限值要求,以及配套廢氣處理設施運行情況,嚴查廢氣設施建設不到位、設施閑置未使用、廢氣偷排直排、超標排放等問題。檢查無組織排放治理情況,生產工藝產塵點(裝置)采取密閉、封閉或設置集氣罩等措施,粉狀物料等采用密閉、封閉等方式儲存和輸送。
四、進度安排
(一)全面排查階段(2021年4月5日前)
各縣區生態環境部門要根據本方案要求,會同發改、工信等相關部門,結合污染源普查數據、排污許可證、信訪舉報線索等,摸清燃煤琉璃瓦生產行業企業底數。
(二)專項整治階段(2021年4月30日前)
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對發現的環境管理問題要列出問題清單,制定整改計劃,明確責任部門和整改期限,逐一銷號。省廳將對各地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視情適時進行督查。
(三)總結上報階段(2021年5月25日前)
各縣區生態環境部門將轄區燃煤琉璃瓦生產企業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報送市局大氣處。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區生態環境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把排查整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積極推進燃煤琉璃瓦生產企業專項整治工作,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實施方案,細化措施任務,明確時間節點,確保落實到位。
(二)強化部門聯動
各地生態環境部門會同發改、工信、公安等部門,全面加強協調配合,建立聯合執法、信息共享、會商督辦工作機制,切實摸清現有使用煤氣發生爐的燃煤琉璃瓦生產企業底數,形成監管合力。及時移交、立案查處一批非法收集、轉移、利用處置等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三)嚴格整改要求
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工藝,應立即予以淘汰。對未經審批的項目,應明確整改期限,在規定期
限內無法完成整改的,提請地方政府依法予以關閉。對違規審批的項目,撤銷環評批復。對環評文件中存在錯評、漏評的,責令企業提交補充環評文件或開展后評價,并報有權審批部門備案。對弄虛作假的環評中介機構,予以信用懲戒并追究相關責任。對檢查中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要督促企業限期整改,并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從嚴從重處罰;涉嫌環境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四)建立長效機制
各地要以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為契機,將專項行動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做法及時轉化為常態化的工作機制和制度。通過加強危險廢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推進燃煤琉璃瓦生產行業危險廢物管理規范化,從根本上防范各類危險廢物環境違法行為發生。